去年,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处理了38万多起投诉,其中互联网服务投诉最多。

双赔主要集中在食品、保健品、手机、通讯。

省消委会秘书长杨淑娜介绍,全省消委会系统全年共处理消费者投诉384015件,虽然同比下降2.60%,但总量仍占全国消协的36.75%,居全国首位。全省消委会系统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63亿元,同比上升12.33%,占全国的23.95%,居全国首位。

全年消费者因经营者欺诈行为获得双倍赔偿654.38+0.2732万元,同比增长近3倍,创历史新高,占全国总额的654.38+00.78%。消费者获得双倍赔偿的消费领域主要集中在食品、保健品、手机和通讯。“随着政府和消费者组织不断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普及力度,消费者的法制意识和维权意识不断提高,对双倍赔偿等法律规定的熟悉和掌握程度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惩罚性赔偿在消费纠纷中被提起。”杨淑娜指出。

大湾区九市消费投诉量占全省的95.86%,其中广深为346709件,占全省的90.29%。与此同时,部分地区投诉量变化明显,汕尾、韶关、茂名增长较快,其中汕尾同比增长76倍以上,达到5640件,其他两市同比增长1.61倍、1.05倍;汕头、河源、中山下降较快。

商品类别投诉量图

合同纠纷主要集中在网络游戏、校外培训和婚介服务。

从投诉性质来看,投诉量排名前三的分别是合同问题(35.97%)、售后服务问题(33.93%)和质量问题(15.62%)。

合同类投诉是唯一同比增长的投诉类型,增幅为76.25%。其中,互联网服务、教育培训服务和生活社交服务较为突出,网络游戏、校外培训和婚介服务是发生合同纠纷的主要领域。去年除合同外的其他类别投诉呈下降趋势,其中人格尊严、安全、价格类投诉下降较快,降幅分别为77.39%、58.81%、49.06%。

商品投诉中,家用电子电器、日用商品、服装鞋帽、交通工具、食品位居前五。服务类投诉中,互联网服务、生活和社会服务、教育培训服务、文化娱乐和体育服务、电信服务居前五位。互联网服务投诉连续多年排名第一,其中商业性互联网服务投诉占比64.67%,网络游戏封号和充值是主要原因。与2020年相比,教育培训服务、邮政服务和公共设施服务增长位居前三;跌幅最大的是对旅游服务和销售服务的投诉。

2020年和2021年投诉性质对比

热点1:教育培训类消费者投诉增长50%以上。

2021,教育培训消费问题突出,全年投诉42568件,同比上升52.25%,是全年投诉增幅最大的消费领域。消费者投诉的主要问题有:一是虚假宣传,部分机构随意夸大教学效果和师资力量,与实际不符;二是教学质量不稳定,部分机构存在培训教师更换频繁、地点或单方调整课程安排等问题;三是培训期间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学员人身伤害;第四,退费难。去年,大量培训机构转型或倒闭。在预付式消费的结构下,机构设置退款障碍,拖延退款时间,不兑现退款承诺。

省消委会表示,针对教育培训投诉频发,特别是经营者“跑路”问题,消委会采取多项措施维护消费者权益。例如,佛山市消委会支持消费者提起集体诉讼,指派律师代表消费者起诉欠费“跑路”的培训机构,并最终胜诉,使经营者被列入“老赖”名单,受到消费、投资等各种信用限制。同时,消费者也要理性消费。在选择教育培训机构时,要参考最新政策,拒绝证照参差不齐的培训机构。要认真阅读合同,关注培训课程、师资、费用、时间安排以及违约责任,尽量选择国家出台的合同范本;提高风险意识,先签合同后付款,索要车票和证件,理性缴费。

热点二:新型网络消费问题突出。

互联网服务投诉虽同比下降3.86%,但仍居全省首位。主要问题有:一是网络游戏投诉较多,集中在未成年人网络游戏量大、防沉迷系统落实不到位、账号封号等问题。此外,国家出台政策严格限制未成年人游戏时间,导致未成年人租号、借号现象,也引发大量投诉;二是直播、跨境电商等新型网购模式投诉增多。主播推广产品与实物差距大,产品质量差,销售套路多,错货问题频发。跨境网购容易出现退货难、投诉主体难确定等问题,无理由退货义务难以落实;第三,视频平台服务有争议。VIP会员服务和提前点播机制引起对重复收费、自动续费、视频穿插广告等问题的投诉。

杨淑娜指出,《电子商务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监管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电子商务经营者的责任。游戏网站、视频网站、网购平台、直播平台、平台内运营、带货主播等。应当依法履行相应的义务,切实承担起对消费者的责任。同时,消费者要理性消费,选择正规平台,识别合法商家,消费前仔细阅读协议,与商家充分沟通。网络游戏经营者应当严格执行未成年人登录、充值和防沉迷要求,开发有利于未成年人成长和树立正确价值观的游戏。家长也要尽到监护责任,加强银行卡绑定、账户信息查询、支付密码的管理,防止未成年人过度充值。

服务类别投诉量图表

热点三:美容消费人身伤害纠纷频发

2021年,全省美容美发消费投诉12423件,占生活服务投诉的27.28%,其中医疗美容投诉2242件。主要投诉有:一是商家缺乏资质,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医疗机构许可证不全,无法保障消费者安全;二是美容效果难以保证。商家以保证美容效果等条款吸引消费者,最终却达不到承诺的效果,引发投诉。三是人身伤害事故频发,医疗美容服务直接影响人体,不规范操作造成消费者皮肤损伤、毁容甚至死亡等严重事故;四是诱骗消费者办理消费贷款,让消费者不得不承担高额利息和手续费。

杨淑娜呼吁,政府监管部门应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严肃查处医疗美容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违法行为,规范医疗美容行业发展,保护消费者人身安全。消费者在接受医疗美容服务时,应选择证照齐全的医疗机构,理性看待美容服务和产品关于功效的宣传,尤其要慎重选择网上美容贷款。签订网贷合同时,不应由他人操作。

热点四:个人信息泄露维权难。

杨淑娜指出,个人信息领域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商家利用垄断地位随意收集消费者个人信息,部分经营者利用“未经许可”等“霸王条款”变相收集消费者信息;二是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薄弱,为了方便或小便宜,随意扫码下载应用软件;第三,个人信息转卖在一些行业已经成为一种趋势。比如有的房地产商把购房者的信息卖给装修公司,装修公司用完后卖给家具公司,家具公司再转给其他相关行业人员;第四,消费者维权难。由于信息和技术处于弱势地位,当个人信息被泄露或非法使用时,消费者很难获得相关证据,维权困难。

省消委会呼吁经营者遵守法定义务,杜绝过度收集、随意泄露、转卖消费者信息的行为;消费者也要提高警惕,谨慎使用个人文档,保护好带有个人信息的文档和资料,在第三方下载安装app或办理业务时注意相关授权权限,防止个人信息泄露。

此外,由于相关法律法规缺失、监管措施滞后、经营者诚信意识不强等原因,预付式消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依然突出。省消委会建议,立法机关应从立法层面加强,进行专项立法,从准入条件、经营要求、行为规范、监管责任、维权救济等多个维度全面系统地规范预付式消费;行政机关要加强监管,明确部门监管职责和监管权限,充分运用审批、备案、资金存管、定期检查、执法整改等有效手段,探索第三方存管、先行赔付、强制提前存管等新型监管制度,提高监管效率;企业要强化遵纪守法意识,增强诚信经营意识,增强商业道德,自觉履行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责任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