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后在广州跳槽会有考试吗?

粤教师〔2009〕94号

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教育局、财政局、人事局、办公室、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08〕57号)精神,结合《教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我省将于今年6月5438日至10月组织开展第二次经济欠发达地区中小学代课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公开招聘的区域范围。

本次公开招聘在我省经济欠发达地区市、县(市、区)(含汕头、韶关、湛江、肇庆、茂名、惠州、梅州、汕尾、河源、阳江、清远、潮州、揭阳、云浮14和江门恩平市,下同)进行,其中:地级市组织所辖直属中小学代课教师。

二、公开招聘考试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招聘考试的代课教师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国* * *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模范遵守法律。

(2)2008年9月1前,公办全日制普通中小学在本县(原县可用于因行政区划调整而发生变化的县,下同),且自2008年9月1起已在教学岗位代课(不含2008年9月1后违规新聘代课教师)。

(三)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其中:报考小学教师的,应当具有小学教师及以上学历;报考普通初中教师的,应当具有初中教师及以上学历;报考普通高中教师的,应当具有高中教师及以上学历。

(四)身体健康,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三、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原则

(1)统招。公开招聘考试实行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并确定公开招聘最低控制分数线。从代课教师中公开招聘的公办教师由市、县(市、区)教育局统一调配,重点应放在农村学校或边远地区学校任教。

(2)照顾加分。参加过今年6月5438+10月我省组织的首届招聘考试并达到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代课教师,获得过个人荣誉称号的代课教师(包括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等。下同)代课期间受到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可免试优先录用为公办教师。边远地区农村学校代课教师,代课时间长、工作业绩优秀的,在公开招聘考试成绩的基础上给予适当加分。其中包括:

1.2009年9月前,1连续代课期满2年的偏远农村地区(乡镇以下,不含乡镇)学校加0.5分,每增加1年加0.5分,偏远农村地区学校最高加分不超过10分。

2.2009年9月1前,连续代课满五年的加1分,每增加1年累计1分,连续代课满五年的积分最多不超过10分。

3.代课期间获得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个人荣誉称号的代课教师加5分;获得市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个人荣誉称号,加10分。表彰奖励积分不累计,按代课教师已获得的最高个人荣誉称号计算。

以上三类加分项目可以累计,累计加分不得超过30分。

(3)循序渐进。对符合参加公开招聘考试报名条件的代课教师,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公开招聘考试;不符合参加公开招聘考试报名条件、公开招聘考试不合格的代课教师,可参加当地组织的转岗考试(考核),分配到助教岗位或后勤岗位;对其他不具备教学能力和条件、不适宜担任其他职务的代课教师,各地要终止其劳动关系,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经济补偿和理顺社会保险关系工作。

四、公开招聘考试程序

(一)确定并公布公开招聘名额。

市、县(市、区)根据代课教师现状,充分考虑免考和参加公开招聘考试的代课教师人数,按照小学、普通初中、普通高中三类合理确定公开招聘的公办教师人数,并于2009年9月25日前公布公开招聘的公办教师人数。市教育局汇总所辖县(市、区)以及直属学校情况,于2009年9月30日前报送省教育厅教师管理办公室。

(二)组织报名。

市、县(市、区)教育局于2009年9月65438日至9月20日组织对所辖中小学符合公开招聘考试条件的代课教师进行报名。

申请人需提交以下材料:

(1)广东省中小学代课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名表(见附件1)1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相应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对具备全部教师资格申请条件并完成教师资格认定全部程序,但尚未领取教师资格证的代课教师,教育局可出具相关证明,更换教师资格证;

(5)仍在代课教师岗位的有效证明材料1份,提供代课期间领取的工资表复印件;

(6)近期免冠半身1寸照片3张;

(7)已获得县级以上奖励的,奖励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复印件应由代课教师所在学校核对人核对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原件经教育局核对后应退还给申请人。

(3)资格审查。

市、县(市、区)教育局于2009年9月265438日至9月25日根据公开招聘条件完成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教育局将于9月26日-27日组织计算机网上报名,并填写《广东省中小学代课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名汇总表》(见附件2)。

各县(市、区)、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汇总情况后,将《广东省中小学代课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名汇总表》于10+05前报送省教育厅教师管理处。

(四)发放准考证。

2009年6月20日10,市、县(市、区)教育局向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发放准考证。

(五)组织考试。

代课教师中公开招聘公办教师采取闭卷、笔试的方式。考试科目为《教育教学基础》和《教育教学技能》(考试参考资料可在广东考试书店网站订购:020-33427387、85801694),科目按小学教师、初中教师、高中教师三大类提出,满分100。考试时间为2009年10月24日上午8:30-165438+下午0:00,下午2:00-4:30。

公开招聘考试必须在配备电子监控设备的国家统一教育考试指定考场进行。市、县(市、区)考试机构应当按照国家统一教育考试的有关要求做好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

考试大纲继续延续至首次公开招聘考试前发布的考试大纲,考试工作具体要求由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另行通知。

(6)公布考试成绩。

2009年6月5438+065438+10月10,省教育厅、省人事厅分别在其官方网站(省教育厅:www.gdhed.edu.cn、省人事厅:www.gdrst.gov.cn)公布考试成绩和最低控制分数线。各市、县(市、区)根据考试成绩(含加分),按小学、初中和高中由高到低分别张榜公布。

(7)体检。

2009年6月165438+10月16日,各市、县(市、区)教育局根据公开招聘名额,将考试成绩(不含加分)达到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代课教师分为小学、初中、高中,同时根据考试成绩(含加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含达标),按照教师资格体检标准组织体检。体检合格者均为拟招聘教师。因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被取消资格的缺额,按考试成绩(含加分)分为小学、初中、高中,递补的代课教师考试成绩(不含加分)也必须达到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

(8)宣传。

市、县(市、区)教育局将拟招聘人员公示7天(2009年10月30日-165438+2月6日)。

(九)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由市、县(市、区)教育局、人事局根据《关于做好欠发达地区中小学公办教师代课教师招聘工作的补充通知》(任玥发〔2008〕55号),于20101年底前完成审批。

动词 (verb的缩写)保障措施和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

各市、县(市、区)要充分认识代课教师公开招聘公办教师的重要性,增强主动性和紧迫感,加强领导,周密安排,精心组织,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积极稳妥地做好各个环节。

(2)保证招聘对象。

各地要根据当地教师空缺状况,切实保障代课教师中公开招聘公办教师的指标数量,严禁在有合格教师的情况下“凑数”。对缺额教师人数少于免试参加招聘考试代课教师总数,或相应类别无缺额教师的地区,经地级以上市事业单位编制部门批准,可在县域内调剂中小学编制,并尽可能确定招聘指标。

(3)严肃工作纪律。

在中小学代课教师中公开招聘公办教师是一项政策性强、影响面广、涉及人数多的工作。市、县(市、区)在教师公开招聘中要严格执行相关政策和要求,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确保阳光招聘。各市、县(市、区)教育局要取消不符合考试资格人员的资格,并在考试前加强对代课教师的考风考纪教育,使代课教师遵守考试纪律。对违纪作弊的代课教师,按照《国家教育统一考试考生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行为要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落实工作经费。

经济欠发达地区中小学代课教师参加全省公办教师公开招聘考试,个人无需缴纳任何与考试相关的费用。省级组织实施公开招聘的考试费、考试费、考试费、评卷费等费用在省财政安排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的专项资金中统筹解决。市、县(市、区)也应安排相应的专项经费,用于组织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必要的费用。

附:1。广东省中小学代课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名表

2 .广东省中小学代课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名汇总表

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和广东省人事厅

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2009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