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四川省自贡市沿滩区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免试入学,严格落实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规定,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全部拥有公办学位。严禁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笔试、面试、面试、测评等任何名义和形式选拔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严禁学校通过举办相关培训班或与社会机构合作等方式提前选拔或专项培养学生。

(2)坚持就近入学原则,严格执行划片招生和就近入学原则。区教体局根据适龄儿童少年数量、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结合新建居民区、街道和人口变化等因素,制定各校招生计划,划定服务范围。

(3)坚持集中管理。

从2022年起,全区所有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全省招生平台统一管理,所有义务教育学生需要通过招生系统上线。公办和民办学校同步完成招生登记、公告和招生。严禁任何学校以任何形式提前报名收费、自主招生或自行招生。凡未通过省级平台实施的招生一律无效,不予办理学籍转移,并严肃追究违规学校的责任。

(四)坚持统筹协调。认真做好农民工子女、随迁子女、拆迁户子女(含棚户区居民子女)、川南四市异地义务教育子女和其他流动人口子女(统称“统筹特殊群体”)在其监护人居住地(或工作、经商所在地)的统筹安置工作。要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工作,确保“全面进步”,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要将送教在家的残疾学生纳入中小学学籍管理;要做好符合政策的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其他优抚对象子女(统称为“指定优抚对象”)的入学工作。对于特殊群体的子女,要简化手续,优化程序,做好服务。

二、组织实施

(1)组织领导

1.成立招生领导小组。区教体局成立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招生工作的领导、决策、组织、管理和统筹协调。全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教体局主要领导担任,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成员由局内相关股室负责人组成。

2.严格的招生意见审核制度。义务教育招生必须在沿滩区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区教体局负责。各区招生文件经区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于4月10前向社会发布,并报市教体局备案。所有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章程和广告,必须事先报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方可向社会发布。

3.实行分级组织实施制度。沿滩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由区教体局统一组织实施,任何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招生、提前录取。

(2)实施程序

1.注册登记

(1)入学要求

小学: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31、2016年8月前,含31年8月出生的)、符合条件的需要在本区就读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及其他符合相关政策的适龄儿童。

初中:雁滩区户籍小学毕业生、符合条件的需要在本区就读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小学毕业生。

(2)报名方式。有意就读民办义务学校的适龄儿童少年,需要在规定时间登录。

2.资格审查已选择就读公办学校并完成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小学毕业生,可根据平台提示信息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进行资格审查(见下表)。

审核不合格的,当场指导学生(家长)重新录入报名信息,并告知学生(家长)按照流程进行审核;审核通过者,在“自贡市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点击“审核通过”。相关中小学需填写《中(小)校“整体特殊群体”儿童审核登记表》,并于5月23日12:00前将此表通过QQ发送至教育单位熊光旭。同时,各中小学需要在线填报中(小)校审核通过人数统计表。

3.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公告:市教体局将在“4月30日前”

4.需要申请公办富余学位的适龄儿童少年,可在规定时间登录“自贡市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查看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富余学位并申请学位。自流井区、贡井区、大安区、沿滩区、高新区的适龄儿童少年,可在五个区及直属市(自贡一中、曙光中学、自贡二十八中、解放路中学)范围内选择一所全部有富余学位的公办小学或初中;荣县、抚顺的适龄儿童、小学毕业生可在县域范围内选择一所有全部富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学位不受区域限制。

5.注册

(1)民办学校:小学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直接录取所有学生。报考直航的初中生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实行计算机随机录取;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的,录取所有报考直接招生的小学毕业生,剩余学位通过计算机随机录取其他报考该校的小学毕业生。被民办学校录取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费手续的学生,不再保留学位,多余学位采用电脑抽签方式录取。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可以参加公办学校的入学。已按程序被民办学校录取并完成缴费,但不想就读的,由户籍地或暂住地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统筹安排、相对就近”的原则安排就读公办学校。

(2)公办学校:区教体局原则上按照招生区域按照“两证一致”、无房户、指定特殊群体的顺序进行招生和安置。特殊群体由区教体局统筹招生。分班时,优先录取同一房产的学生(其中,当沿滩镇、卫平街道中小学招生范围内同一房产的学生人数小于或等于学校剩余名额时,优先录取所有学生,否则抽签录取。抽签办法由区教体局另行制定)。“指定特殊群体”由市教体局审核后按相关政策招生。各种特殊群体子女需要按政策提交证明材料。

6.宣布结果。区教体局通过了《》

7.组织注册

各中小学校要按照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进度,有序组织新生报名。

第三,纪律要求

(1)加强对辍学的控制。各中小学校要完善和落实辍学工作机制,将其纳入年度目标管理,依托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实现辍学动态监控,以初中为重点监控段,将流动、留守、 将残疾人和经济困难人员作为重点监控群体,确保不遗漏一人,做好信息比对、联控联保、劝导返校工作。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原因需要延期接受一年义务教育的,其监护人应当提出延期入学申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报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不得擅自在家学习代替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

(2)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区教体局相关部门要利用门户网站、社交媒体等渠道,主动向社会公开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施细则、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民办学校收费、报名条件、住宿、咨询电话、监督举报方式等重要信息,开展入学通知和查询服务等事项;要组织开展招生政策“进学校、进社区、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事业单位”等活动,全面、细致、准确解读招生政策和平台申请流程。要通过家长会、现场会、网络讲座等形式,落实幼儿园和小学毕业生家长报名指导工作,全面提高义务教育招生政策的社会知晓度和工作规范性。

(3)严禁违规招生。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做商业性招生宣传,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和宣传资料须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方可发布。中小学校现场招生宣传咨询活动应符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各义务教育学校要加强招生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向学生和家长宣传招生政策,加强源头管理和过程监管。

(4)加强学籍管理。区教体局相关部门要加强招生计划管理,在招生制度和学籍制度中明确设置招生计划数,实行招生计划刚性执行。要严格学籍注册,确保学校招生计划、招生结果和学生注册协调统一。学校不得接收未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不得强制未申请转学的学生转学。学校不得通过调剂加课选拔学生,新建学校调剂招生由审批地严格管理。无正当理由原则上不允许高年级小学转学。区教体局相关部门要通过学籍系统动态监控学生转学情况,重点监督高年级小学批量转学情况,坚决防止学生通过转学提前被抢。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及时为符合入学、转学条件的学生办理学籍,严禁挂靠学籍、伪造学籍。对无正当理由故意抢着提前注册学籍、阻止学生转学的,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责令相关学校或者教育行政部门整改,并可以通过学籍系统直接安排学生转学。严格按照《自贡市教体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安置工作的通知》,做好均衡安置和教师调配工作。

(五)严格责任追究。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公开举报电话,依法严厉查处违规行为;要将招生违规行为记入相关学校校长、教师档案,与职称、职级评优、评先挂钩。对违反招生规定的学校,责令限期整改,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取消1-3年评优评先资格等处理。,并对校长给予通报批评、取消1-3年评优评先资格、撤销荣誉称号、免职等行政处分。其中,对违反规定的民办学校,依法给予核减当年或次年招生计划、取消招生资格、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行政处罚。坚决查处校外培训机构与中小学挂钩招生等违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暂停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行政处罚,并列入“黑名单”和列入信用记录;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1.2022年自贡小学招生具体时间表

2 .自贡市2022年初中招生计划表。

3.2022年雁滩区义务教育特殊群体学生所需材料清单。

4.2022年沿滩区义务教育特殊群体学生分类及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