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立新小学系统建设
枣庄市立新小学关于禁止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规定
第一,禁止推、拉、打学生。
二、严禁乱扔学生学习用品,撕毁学生书本、作业等学习资料。
三、严禁体罚学生。需要起立提醒违反纪律的学生不得超过五分钟,不得站在墙上或站在公共场所不予理睬。如果你去办公室,你必须有一个老师在场来教育他们。
第四,严禁将学生赶出教室。个别因上课影响不得不离开教室的学生,必须向其他老师说明情况,帮助教育,课后必须及时妥善处理。禁止开除学生学籍,学生上课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勒令回家(个别病情需联系家长后妥善处理)。
五、严禁抄袭作业。原则上,如果学生的作业有错误,就改正错题或错误。对于为了加强记忆而需要修改的作业,错题量最多不要超过三遍,并酌情减少错题量。
六、禁止以封建家长式的方式训斥学生,禁止使用歧视、侮辱人格、威胁恐吓学生、批评学生等教育禁忌,禁止影射、牵连家长。
应该允许学生按时吃饭、锻炼和休息。中午一般没有针对留学生的个别辅导。确需离开个别教育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五分钟,不得影响学生用餐。
八、严禁“留校”体罚学生。安静的下课后,应该组织学生准时离开学校。确需离开个别教育辅导的,教师必须在场,但时间不宜过长,不能影响学生健康。
九、严禁停止考试或拒绝处罚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