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害小学生的罪犯黄一川被执行死刑。他活该吗?

我个人认为是非常罪有应得的,因为我们一直都知道杀人还债是天经地义的事,所以他残忍杀害小学生最终被执行死刑也是罪有应得。

第一,杀人偿命是理所当然的。

不管是什么原因,不管他经历过什么,都不应该有这样的行为,因为他怀着恶意杀了一个小学生。所以,他的行为确实很恶劣。我们都知道国家制定了很多保护学生和未成年人的法律,在学校和马路上设置了很多保护小学生健康成长的规定。但他残忍地杀害了一名小学生,所以他罪有应得。

第二,杀害弱者是不人道的。

我们正常人对猫狗尚且有同情心,何况是活生生的人的生命。但黄一川却没有这样的顾虑。他不仅残忍杀害小学生,还危害社会治安。一个小学生能对他有什么样的威胁,他却残忍的杀了另一个人来报复社会,只能说明他的懦弱无能。如果一个人生活不顺,或者有不好的经历,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发泄情绪,而不是通过违反社会保障和人性来发泄。

第三,从国家法律正义中提现的事件

如果这种人不被判死刑,那么国家的法律就没有真正的约束力。因为我们知道对一个人的最高刑罚是死刑。被克制的行为,也是罪大恶极的杀人行为。既然国家法律已经裁定他的罪达到了这个刑法标准,我们认为他是非常罪有应得的,因为国家法律是公平的,他不会冤枉任何一个好人,也不会放过任何一个坏人。这是黄一川最值得的结果,不值得同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