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学生什么时候放寒假?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2017学年各级各类学校校历的通知

各区教委、普通高等学校、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成人学校:

现将北京市各类学校2016至2017的校历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和学校的实际情况贯彻执行。

一、普通中小学和职业高中(职业中专)

第一学期:

9月1,2016周四开学;

2017 1.20(周五)到本学期结束,***20周零2天;

2017 65438+10月21(周六)至2月19(周日)为寒假,***4周2天。

第二学期:

2065 438+07 2月20日周一开学;

2017 7月12(周三)结束本学期工作,***20周零3天;

暑假从2017年7月13日星期四到8月31日星期四,***7周,1天。

二、北京校外教育机构

第一学期:

2016年9月1日(星期四)至2016年2月20日(星期二),活动持续15周6天;寒假从2016年2月21日星期三到2017年10月3日星期二,为期2周。

2017 65438+10月4日(周三)至2017 65438+10月22日(周日)2周5天;寒假自2017年10月23日(星期一)至2017年2月7日(星期二)共2周2天。

第二学期:

2017年2月8日(星期三)至2017年6月6日(星期二),活动持续17周;暑假从2065438年6月7日星期三+7月65438日+星期二01开始,为期5周。

活动从2017年7月12日(星期三)至2065438年8月15日(星期二)持续5周;2065438年8月16日星期三至8月317日星期四,暑假2周2天。

三、遇有市政府应急办发布空气重污染红色预警等极端天气红色预警,经区政府同意,区教委可根据本地区实际天气情况调整教育教学活动安排,并指导中小学校做好相关工作。

四、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成人高等学校、成人中等职业学校可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和主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校历或参照上述日期。

五、普通高等学校可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校历。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