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分为几个区?它们是什么?
广州分为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详情如下:
越秀区1
越秀区是广州的一个市辖区,位于广东省中部,东起广州大道,与天河区接壤。珠江以南,与海珠区隔江相望;西至人民路,毗邻荔湾区;北至白云山脚下,毗邻白云区。
2.海珠区
海珠区位于广州市中部,北与荔湾区、越秀区、天河区隔珠江相望,东、西、南与黄埔区、荔湾区(含芳村)、番禺区相对,总面积90.40平方公里。
3.荔湾区
荔湾区是广州市的一个市辖区,位于广东省广州市西部,东邻越秀区,北部和西北部是白云区,西部是佛山市南海区。
4.天河区
天河区,隶属于广东省广州市,位于广州市东部。是从广州郊区1985形成的。东与黄埔区相连,南与海珠区、西与广州大道、北与越秀区隔珠江相望,北与白云区毗邻。行政总面积约137.38平方公里。
扩展数据
广州的历史演变:
传说广州最早的地名是“楚庭”(或“楚庭”)。在越秀山上的孙中山纪念碑下,至今还保留着一座清代修建的石牌坊,上面刻着“古有楚亭”四个字。很多史料记载都把“楚亭”作为广州的原型,是广州最早的称谓,距今2847年。
元明清时期,广州先后称为广州道(元代)、广州府(明清),都是行省(元代称广东道,明代称广东布政司,清代称广东省)。行政区域虽有变动,但并不大,直到清朝,广州府的行政区域约为3.1万平方公里。
解放前,国民党统治时,广州被定为城市,仍为省会所在地。广州的行政区域比以前的历史时期要小很多。南至河南岛和芳村,东至车陂,北至百汇场,面积248平方公里。解放后广州曾被定为直辖市,1954年全国行政区划调整时改为省辖市。
广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