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赛属于劳动教育。

指导纲要规定,劳动教育的内容主要包括日常生活劳动教育、生产劳动教育和服务劳动教育三个方面。其中,日常生活劳动教育要让学生处理个人事务,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卫生习惯,强化自立意识;生产劳动教育要让学生体验工农业生产创造物质财富的过程,增强产品质量意识,体验平凡劳动中的伟大;劳务教育要注意让学生运用所学的知识和技能为他人和社会服务,增强他们的社会责任感。

《指导纲要》强调,劳动教育方式要注重课内外结合,同时要在课外活动中安排劳动实践。中小学课外活动和家庭生活中的工作时间,1-2年级不少于2小时,其他年级不少于3小时;职业院校和普通高校要明确生活中的劳动事项和时间,纳入学生日常管理。

大、中、小学每学年设立一个劳动周,以专题讲座、主题演讲、劳动技能竞赛、劳动成果展示、劳动项目实践等形式开展。小学以校内为主,小学高年级可以适当安排一些校外劳动;普通中学、职业院校、普通高等学校兼顾校内外,可以在学年内或寒暑假期间安排,以集体劳动为主要任务,由学校组织实施。高等学校也可安排劳动月,集中落实每学年劳动周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