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中心办公室(室)及职能
(2)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办公室:参与制定和完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政策;负责推动落实资助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的政策措施;管理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信息;开展中职学生资助政策的宣传、咨询和信访工作,受理相关举报和投诉;对地方中职学生资助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和评估。
(3)中小学学生资助办公室:参与制定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学生资助政策措施;负责学前教育经费、义务教育免费教科书、寄宿生生活补助管理、参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负责普通高中学生助学金的管理;指导、监督、检查当地中小学校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前教育工作;开展中小学和学前教育资助政策的宣传、咨询、培训和信访工作;负责落实部级协调小组交办的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工作。
(4)信息法律部:参与制定大学生资助相关政策措施;负责建立和完善学生资助数据统计系统和信息管理系统,开展资助数据统计分析;负责高等学校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补偿政策的实施;组织宣传学生资助政策,发布学生资助工作的动态信息和情况通报;组织开展高校管理干部和地方学生资助专业培训;负责学生资助工作中的法律事务咨询和指导,协调解决相关法律事务;组织学生资助绩效评估。
(5)国外贷款办公室:参与国外贷款和赠款项目的谈判和初步论证;负责国外教育贷款和赠款项目的实施和管理;组织外资贷款教育项目的绩效评估。
(6)政府采购司:负责组织实施教育部直属高校和事业单位集中采购;指导、监督、检查高校及直属事业单位的政府采购工作;组织实施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政府采购项目;组织实施外资贷款项目的招标采购;组织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
(7)财务部:负责国家助学贷款财政贴息、风险补偿等助学资金的财务管理和核算;负责政府采购项目资金和国外贷款项目资金的管理;负责中央业务经费的财务管理和核算。
(8)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重大事项督办和日常事务管理,确保中心业务正常运转。负责人事、劳动、保险和资产管理;负责内部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公文登记、运行、档案的管理;负责工会、离退休职工、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办公室安全和后勤服务;协助党支部组织开展党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