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规定,中小学生每天在校体育锻炼时间不少于几个小时。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规定:“保障学生在校期间每天用于体育活动的时间。”《学校体育条例》要求中小学校保证学生每天有一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

党的十六大把提高全民族健康素质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之一。青少年的健康素质是全民族健康素质的基础。

《国务院中央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指出:“健康的体魄是青少年报效祖国和人民的基本前提,是中华民族旺盛生命力的体现。学校教育应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加强体育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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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全国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结果再次显示,我国中小学生部分身体素质特别是爆发力、力量、耐力和肺活量持续下降,超重和肥胖学生比例上升,学生视力不良检出率持续上升。鉴于此,教育部发布了《教育部关于落实中小学生每日体育活动时间保障的意见》。

为切实提高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现提出以下意见,保证中小学生每天有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

第一,开好体育课。各地中小学必须按照国家关于中小学开设体育课的规定和要求,开辟和上体育课。小学1 ~ 2年级每周4课时,小学3 ~ 6年级和初中每周3课时,高中每周2课时。地方政府和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削减或占用体育课时间。

第二,保证课外体育活动。在没有体育课的日子,学校要组织学生参加一小时的课外体育活动,课外体育活动要安排在课程中,形成制度。寄宿制学校应当实行学生晨练制度。

三、实行大课间体育活动制度。近年来,为了落实学生每天一小时的体育活动,许多地方和学校在课间锻炼的基础上,调整作息制度,延长活动时间,丰富活动内容,形成了25-30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形式。

从这些年的实践来看,这种活动形式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也得到了广大教育工作者的广泛好评。各地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尽快推广大规模课间体育活动形式,并形成制度。

学校要把课间体育活动纳入日程,按时开展。各地、各学校要积极探索、不断丰富大型课间体育活动的组织形式和活动内容,科学合理安排运动负荷。

第四,落实必要的物质保障。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保证中小学体育经费投入,支持中小学认真落实《中小学体育设施器材目录》,购置必要的体育器材,建设和完善体育设施。

尚未达到《中小学体育设施器材目录》要求的学校,应当制定相应规划,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同时,学校也要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积极建设快乐体育园,努力满足青少年学生的体育活动需求。

第五,加强组织管理。中小学校要切实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把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的工作纳入学校教育教学内容,并认真落实。

校长是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各部门和教师都要关心和支持这项工作。直接参与组织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的体育老师、班主任、文化老师要计算工作量。

六、建立监督、检查和工作考核制度。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将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落实情况纳入中小学综合督导内容和评价指标体系,加强监督检查。

同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也要把这项工作列为学校日常教学工作的检查、学校校长年终考评和相关工作评价,定期进行检查督导,确保学生每天体育活动一小时。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教育部关于落实中小学生每日体育活动时间保障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