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中小学劳动教育保障的具体措施有哪些?
加强中小学劳动教育保障的具体措施如下:《意见》对劳动教育保障机制的形成提出了四点要求。
一是加强统筹协调。加强领导是落实文件的关键一步。《意见》要求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对劳动教育的领导,明确劳动教育的责任主体和部门,特别是要加强县级统筹,确保劳动教育的时间、师资、经费、场地、设备等落实到位。还要加强校内外统筹,发挥各方力量,形成合力。
二是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全面加强劳动教育,需要一支高素质的劳动教育教师队伍。《意见》提出,在工资待遇、绩效考核、职称评聘、评先选优、骨干教师培养等方面对劳教教师一视同仁,保持劳教教师队伍的稳定和发展。要建立专兼职劳动教育教师队伍,拓宽渠道,开办学校,聘请能工巧匠和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兼职教师。要加强培训,配备专兼职教研人员,定期组织教研活动,促进劳动教育教师专业化发展,不断提高劳动教育教学质量。
三是加强资源开发。劳动教育本身的资源是非常丰富的。工厂、农场、商店和农村都可以成为劳动教育的场所。目前劳动教育资源看似缺乏,关键在于开发不足。《意见》提出加强劳动教育资源开发。要求各地学校因地制宜加强劳动教育场所或实践基地建设,充分利用现有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青少年宫、示范综合实践基地开展劳动教育,积极争取社会支持,充分利用学校布局调整中的闲置校舍、产业结构调整中的闲置厂房等社会资源,建立各行业劳动教育实践基地,满足劳动教育需求。
四是加强督导评估。《意见》要求各级教育督导部门开展劳动教育督导,将学校劳动教育落实情况纳入中小学责任督学督导范围。同时,要建立学生劳动评价制度,将评价结果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作为进一步学习和评价的重要参考。劳动教育的重要性在于过程,因此有必要加强过程评价。我们希望通过加强督导评估,让意见真正落到实处,让劳动教育落实到每一所学校,落实到每一个孩子,促进他们的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