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教师在外补课应该如何处罚?
违规老师是这样处理的。
根据处理办法,发生上述情形之一,但人数较少、影响较小,经查证属实,本人能够对从事有偿补课造成的危害有正确认识,主动写出书面检查,自觉停止有偿补课并退回全部违法所得,并在校内给予批评教育。年度师德考核不合格时,处理结果报教育局备案,本人当年不得参加职务晋升、职称晋升、教师资格注册和评优。
有上述情形之一,且情节严重、影响较大的,经查给予警告,年度考核不合格。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清除违法所得,扣除6个月激励性绩效工资(或与考核相关的待遇)。当年不得参加职务晋升、职称晋升、教师资格注册、评优。规模较大、影响恶劣的,给予记过处分。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清除违法所得,扣除12个月激励性绩效工资(或与考核相关的待遇),在相应级别内低一级聘任一级岗位,三年内不得参加岗位晋升、职称晋升、教师资格注册、评优。
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在职教师,当年被查实两次以上,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撤销其专业技术职务,当年度考核不合格。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清除违法所得,扣除12个月奖励性绩效工资(或与考核相关的待遇),不得参加职务晋升、职称晋升、教师资格注册、评优等。五年内,也可按管理权限或建议调离原岗位,直至解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