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瑞云寺是什么情况?
瑞云寺位于福州晋安区的“城中村”香园村,旁边高楼林立。官方称,瑞云寺原址将建一所小学,原址旁已建一座新寺庙——瑞云寺。
目前,瑞云寺住持明灿大师已经搬入新址,但这种混乱的城市化并没有平息。
负责人声称被抬出了古庙。
官方称瑞云寺原址位于小学规划用地内,寺庙建筑结构存在安全隐患。
瑞云寺,位于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香源村,因供奉肉身佛柯文佛而闻名于世。这是当地柯云臣的真身,后来在文革中被毁。
《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证》显示,福州祥源瑞云寺编号为宗昌正字(民)F010040008,负责人为石。本寺组织机构代码:B2884301-8。
65438年2月6日,瑞云寺在通告中称,“未经正式拆迁协议,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移动本寺任何设施和财产。否则,寺庙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两天后,瑞云寺的佛像被搬走。一位居士当天早上8点多去瑞云寺,途中看到村民陆续将佛像搬出寺外。事发时的照片显示,在佛像搬迁过程中,悉达多乔达摩被砸,部分佛像被吊车吊走。明灿大师后来在电话中说瑞云寺那天停电了。
瑞云寺于2月11日上午拆除。当天7时20分,上述居士接到明灿大师的电话。她在电话里有气无力地说,她被抬出了寺庙。沈明大师后来在电话中说,五六名保安将她从老庙抬到新庙,她感到浑身疼痛。
瑞云寺强拆的描述并未得到晋安区宣传部相关负责人的认可。
关于瑞云寺拆迁的原因,6月5438+2月65438+3月3日,福州市晋安区王庄危房改造拆迁工作指挥部出具的《关于福州大象花园瑞云寺搬迁的请示》(以下简称《搬迁请示》)称,根据王庄危房改造工程规划,其红线范围内新建一所小学,即福州市新集南第二中心小学。大象园瑞云寺位于该小学规划用地红线内。“由于瑞云寺没有搬迁,小学无法按期建成,无法满足7020户拆迁户和周边居民子女的上学需求。”
安全风险是搬迁说明中给出的另一个原因。根据动迁说明,瑞云寺是一座土木砖混结构的旧式房屋。由于年代久远,一些房屋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同时,瑞云寺的香园小区属于“城中村”,多为木质、砖木结构房屋,破旧密集,消防、治安、卫生等问题由来已久,急需改造消除隐患。
附近的重建没有得到寺庙的批准。
尽管寺庙的新址就在50米之外,明灿大师还没有同意拆除。她认为瑞云寺有百年历史,新寺的设计有很多不合理的地方。
根据瑞云寺、拆迁方和当地政府部门的回复,瑞云寺拆迁前,拆迁方、政府部门和瑞云寺有过多次沟通。但是最后瑞云寺不同意搬。
搬迁须知显示,2010年4月起,由王庄危房改造项目房屋拆迁实施单位为主体,香园街道、香园社区工作人员组成协商工作组,与瑞云寺负责人沈明大师、信众代表多次沟通,协调瑞云寺搬迁补偿事宜。但“谈判过程中,沈明大师以瑞云寺柯文佛不愿意搬迁,需要柯文佛后人同意为由,拒绝谈判。”
《搬迁说明》称,“历时三年多,我部已邀请市、区宗教局和佛教协会帮助沟通协商。其间,经沈明大师同意,房屋拆迁实施单位委托有资质的评估单位对瑞云寺搬迁和佛像重塑进行了评估。”
今年6月5日,瑞云寺向上级部门投诉,2012年下半年的一天,晋安区宗教局突然通知明灿大师到法海寺开会,通知他瑞云寺要拆迁,并给她看了重建瑞云寺的图纸。投诉信称,明灿大师当时不同意拆除,理由是瑞云寺已有100多年历史,并指出即将修建的瑞云寺图纸存在诸多不合理之处,不同意按图纸重建瑞云寺。
投诉信称,在未与瑞云寺签订任何拆迁协议的情况下,瑞云寺隔壁新建了一座瑞云寺。
瑞云寺南50米的新寺,改名为瑞云寺,已投入使用。新瑞云寺的面积和老寺的容积率都有所增加。
关于寺庙房屋所有权的争议
宗教局表示,瑞云寺没有办理土地使用证和房屋产权证。寺庙财产到底属于佛教协会还是瑞云寺僧团,拆迁方和寺庙方各执一词
根据《宗教事务条例》第三十三条“因城市规划或者重点工程建设需要拆迁宗教团体或者宗教活动场所的房屋、构筑物的,拆迁人应当与宗教团体或者宗教活动场所协商,并征求有关宗教事务部门的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国务院宗教局给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宗教局关于寺庙、道观权属问题的批复明确指出,“(寺庙、道观)归宗教团体所有,僧尼、道教徒一般有权使用……”。
2月20日,65438,福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回复杜南记者的电子邮件称,“拆除佛寺的人应与业主所属的佛教协会和住在寺内的僧侣协商。”
回复邮件还称,“福州瑞云寺是我市晋安区人民宗教局依法登记的佛教场所,但未办理土地使用证和房屋产权证。”
根据搬迁说明,福州市晋安区王庄危房改造拆迁工作指挥部是新瑞云寺的投资方。“考虑到襄垣瑞云寺为特殊建筑,在与沈明大师协商未果并征得瑞云寺房屋业主佛教协会同意后,我部邀请市、区宗教局和佛教协会给予指导和监督。在维护瑞云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根据佛教法规,2012年下半年,我们投资近600万元,在瑞云寺旧址南侧设计了一座新的寺庙,并在附近进行了重建。”
对于搬迁说明中瑞云寺房屋所有人是佛教协会的说法,寺方有不同看法。明灿大师通过一位居士传达了他的意见,即瑞云寺的财产属于瑞云寺僧团,并要求“将瑞云寺内的寺庙财产归还瑞云寺僧团”。
没有寺庙的补偿安置协议。
晋安区佛教协会与拆迁方签订协议,收取瑞云寺搬迁费75.6万元。
瑞云寺内的拆迁人是福州市晋安区建设投资发展中心,房屋拆迁实施单位是福州市晋安区房屋拆迁工程办公室。
瑞云寺拆迁纳入王庄危旧房改造项目。该项目是福州市迄今为止最大的旧房改造项目,2010三月底开始动迁。目前当地安置房已全部封顶,计划2013年底开始安置。
据公开报道,该项目的土地获得以60亿元的高价拍卖。
当拆迁方和瑞云寺在拆迁问题上陷入僵局时,晋安区佛教协会起到了关键作用。10年10月24日,福州市济南建设投资发展中心、福州市济南房屋拆迁工程处、济南市佛教协会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根据搬迁说明,该协议是“根据6月25日达成的协商意见”签署的。
协议绕过了寺庙。沈明大师说,他听说区佛教协会有一个协议,但他从未见过,也没有参与签署。
沈明大师的陈述已经被官方证实了。2013,13,福州市民族宗教局在给杜南记者的邮件回复中称,“据我们所知,在瑞云寺的拆迁安置工作中,从2010年4月开始,拆迁人与佛教协会、瑞云寺负责人沈明大师多次协商,并于2013年6月达成。
佛教协会也和资金流向有关。根据《动迁说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后,约定的动迁费用、佛像重塑费用、佛教费用已全部汇入晋安区佛教协会账户。“专款专用,信众代表负责瑞云寺搬迁。“瑞云寺搬迁、佛像重建、佛教等费用75.6万元。
福州市和晋安区宗教局在瑞云寺拆迁中协调沟通。福州市宗教局回复南都记者,“宗教事务部门在拆迁工作中负有双重责任。一方面核查安置补偿,切实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在安置补偿依法合理的前提下,教育引导宗教界服从城市建设的需要。”
我在回复中引用了国务院宗教事务局和建设部1993联合发布的《关于城市建设中教堂、寺庙等房屋拆迁处理意见的通知》。通知指出,教堂、寺庙等房屋的拆迁“既要符合城市建设的需要,又要维护宗教团体的合法权益”,“宗教事务部门和有关团体应当支持当地人民政府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依法拆迁”。
多重利益纠纷
新庙建成后成立的管委会进入“利益地图”,但管委会不被宗教局认可。
在城市化背景下,瑞云寺的拆迁问题体现了多重利益。除了政府、开发商、寺庙、佛协,新寺建成后的利益格局中还有另一方,那就是瑞云寺所在的福州市晋安区香园村村民。
2010新瑞云寺建成后,村民成立了瑞云寺“管理委员会”,由柯培辉、柯星美、柯东厚等21人管理。
柯培辉告诉南都记者,“管委会”设主任和副主任。柯培辉是主任,有两个副主任,一个是社区主任,另一个是大师沈明。目前“管理委员会”由13人组成。
晋安区宗教局局长陈桂松说,瑞云寺的归属是拆迁前的样子,拆迁后的样子。并表示不承认这个“管理委员会”。
目前,瑞云寺住持明灿大师住在新瑞云寺。她在电话中说,搬进新寺后,行动一度受到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