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大集中实践教学实施方案

德清电大小学教育专业2011级集中实践教学实施方案

集中实践是开放教育试点小学教育专业教学计划中不可替代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保证此项教学工作的有效实施和落实,根据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和节电大学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细则。

一、集中实践的形式和内容

小学教育专业集中实践包括教育调查和教育实践两个部分。

教育调查(3学分)

1.教育调查的范围仅限于教育教学领域,超出此范围的调查不能进行。

2.教育调查的方式方法可以采用访谈、问卷、座谈会等形式进行。

3、教育调查可以由个人或团体进行。但是写调查报告的时候,每人单独写,每人一份。

4、调查报告的字数不少于3000字。

5.调查报告的打印格式和字体按毕业论文要求执行。

(2)教育实践(5学分)

教学实践内容:

1,上课。每人上10节课,学生上4节课。出勤记录应保存并提交给讲师。

2.课堂教学实践有2节公开课。要有教案作证,有评课记录,提交给授课老师。

3.班主任工作实践。要有家访记录和班主任的工作记录交给指导老师。

二,注重教学进度的实践

时间

主要工作内容

10结束前

确定指导老师,做好教育考察和实习准备。

165438+10月底前

学生开展教育调查实践,指导教师检查指导。

65438+2月10之前

学生完成教育调查报告,提交给指导老师继续实习。

65438+2月20日之前。

学生开展实习总结工作,教师检查指导。

65438+2月底前

审核评估学生调查报告,评估学生实习情况,上报教务处,并将结果报送市电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