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数学特级教师的要求是什么?
第4条政治条件
1.依法教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有关法律,拥护中国* * *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我们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取得了显著成绩。
2、热爱本职工作,树立献身人民教育的职业理想。有强烈的职业荣誉感、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志存高远,乐于奉献。
3.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有关规定,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自觉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带头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遵守家庭伦理、公民道德和职业道德,尊重同志,团结协作,学为人师,行天下,以自身良好的思想道德风范影响和培养学生。在学生和教师中具有人格魅力,在当地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良好的社会影响力。
4.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理念,在教育教学中热情关爱每一个学生,尊重学生的个性和人格发展,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在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和班主任工作方面专长突出,成绩显著。近五年内获得省级以上优秀教师(具有职业道德的先进个人、优秀教育工作者或优秀班主任)荣誉称号或两次以上获得市(地)级以上优秀教师荣誉称号。近五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其中至少有两次为优秀。
第五条资格和资质
1,小学(幼儿园)教师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中学教师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教师进修学校、师范学校、独立的中小学教育研究机构和其他教学机构的教师,应当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取得合格学历后,专业应与本人所教学科相同或相近。
2、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高级中学教师、高级讲师、副研究员)五年以上。
3.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应教师资格。
第六条商业条件
1,能够高质量地履行现岗位职责,教学工作量饱满,在长期的教学实践中形成了自己独特的教学风格,在教育教学工作中,特别是在培养优秀学生和转化学困生方面成绩突出。教育教学水平和成果在区内同级同类学校中名列前茅,得到师生认可,在区内教育领域有一定声誉。
2.刻苦学习,严谨治学,在所教学科中具有系统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教学经验,教学水平较高,在本学科中形成特色,处于领先地位。在先进的教育理念指导下,能够系统地总结自己的教学经验,并在市(地)级以上的专业会议上进行交流,得到了同行的认可。教学经验具有推广价值,能有效指导本单位和地方对口单位,形成骨干教师群体。曾在公开课(观摩课、示范课、辅导班等)工作。)市(地)级以上三次以上,且是市(地)级以上骨干教师或教学能手。40周岁以下的报考人员,必须是省级以上骨干教师或省级教学能手。
3、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自觉更新教育教学观念,具有较高的专业素质和较强的创新精神。及时把握现代教育理论和知识更新的趋势和学科的前沿发展,始终站在教育教学改革的前沿,以先进的教育理念为引领,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要求,积极参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并发挥示范、引领和导向作用,其教学改革成果得到市(地)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的认可并具有推广价值。能够有效地组织和指导校本教研,是校本研修活动的骨干,具有开发校本课程的能力。
4.具有指导高级中学教师从事教育教学和教育研究的能力,积极承担青年教师指导任务,有明确的培养对象和培养目标,有具体的培养计划和措施。培养和提高青年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取得显著成绩。至少有两名青年教师在培训后取得了显著进步,并得到了同行和教育行政部门的认可。能进行教育教学专题讲座,以其先进的教育理念和丰富的教学实践经验影响和引导身边的同事,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做出贡献。
5.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具有较强的科研意识和教育科研能力。主持或参与省级以上课题研究,取得创新有效的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善于将教育教学研究成果转化为教育教学实践。结合教育教学实际,为本学科教学撰写具有一定研究深度和实践指导意义的经验总结和科研报告,并得到相关专家的鉴定和认可。
6、能掌握现代信息技术教学方法,并能运用于教育教学实践和研究工作。
7.除上述1至6条件外,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研究机构的教研人员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成为教研员前,曾在中小学任教6年以上,是所教学科的骨干教师。
(2)担任教研员后,坚持参加中小学教研活动,发挥了突出的引领和示范作用,或经常参加示范课、公开课,经常开展和指导本学科的校本教研活动。我负责的学科教研活动特色鲜明,在本地区处于领先地位。
(3)具有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和明确的教育教学改革思路,特别是在中小学课程改革实践中,教师能够针对课程改革实践中的困难和问题开展教学研究活动,本学科的教育教学工作在其指导下取得显著成绩。
(4)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在本地区处于领先地位。
8.中小学校级领导除具备上述1至6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走上领导岗位前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在所教学科中是优秀教师,得到市(地)同行的认可。
(2)走上领导岗位后,熟悉并深入研究教育教学业务,经常深入教学一线,听课、评课、指导各项教育教学活动,具有较强的课程领导能力。
(3)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教育方针;端正办学理念,重视全体学生的全面发展;具有履行校长职责所必需的政策法规观念和教育科学理论基础,掌握教育管理和学校管理的基本规律和方法;坚持德育为先,管理措施得力;坚持以教学为中心,大力推进教育教学改革,稳步提高教学质量;充分依靠广大教职工办学,重视师资队伍建设,带领团队团结务实,群众反映良好。
(4)治校成绩显著,在本市(地)校级领导干部中表现突出,威信和威望高。我在这个地区起了模范作用。任职期间被评为市(地)级以上骨干校长或优秀教育工作者。我校教师专业成长,教育教学取得显著进步,学校多次被评为市(地)级以上先进单位。
第七条在同等条件下,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优先录用。
1,全国、省级劳动模范或全国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及其可观荣誉获得者。
2.在师德方面成绩突出,先进事迹尤为突出。入选省级以上师德报告团及其可观荣誉获得者。
3.在乡村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10年以上的教师,或支援乡村教育工作1年以上且表现良好的城镇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