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门口50米内禁止摆摊在哪里?

各省、市、自治区一般都有这个规定;请咨询当地主管部门,例如:

重庆市义务教育条例

第二十八条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履行学校周边治理和学校安全监督管理职责,保护学生、教师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为学校提供安全保障。

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禁止开设网吧、歌舞厅等营业性娱乐场所;禁止在校门口50米范围内摆摊设点和从事其他妨碍教学秩序、影响学生身心健康的经营活动。

扩展数据

学校周边依法应当制止和查处的行为:

1,进行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品工程建设,或者工程建设生产会危及学校和学生安全的。

2.在学校围墙附近修建建筑物和构筑物。

3、在学校周边200米内设立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

4、在学校门前及其两侧50米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杂物、设置影响学生安全或正常交通的设施设备;食品摊贩在设区的市、县(市)校门外道路两侧100米范围内经营。

5、学校及其周边道路不符合安全通行条件或者存在交通安全隐患,未及时改善道路安全条件消除安全隐患的。

6、污染环境及其他影响学校和学生安全的生产经营活动。

7、学校及其周边存在地质灾害、洪涝等安全隐患,不采取工程治理或搬迁避让措施的;学校及其周边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未设置明显警示标志。

基准源

人民网——《贵州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草案)》昨日提交审议。

中国人大网-重庆市义务教育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