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被同学打伤需要赔偿哪些费用?
一、小学生在校被同学伤害赔偿标准是什么?
小学生在校被同学伤害的赔偿标准是:主要赔偿项目包括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造成伤残的还需进行伤残赔偿。如果殴打造成受害人人身伤害,赔偿标准一般视受害人伤情而定。
刑事诉讼法第101条
被害人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和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时,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二、孩子在学校被同学打伤了怎么办?
如果学校有过错,学校将与该同学共同承担责任。如果学校没有过错,打人的同学就要承担责任。
1、我国民法典(现行有效)第一百二十条侵害债权的民事权益的,被侵害方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2.中国的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为未成年人的教育和保护提供了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章专门规定了学校对未成年人的保护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违反对未成年学生的教育、管理和保护的法定义务的情形主要包括:
(1)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课外活动,在可预见的范围内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二)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损伤,被学校发现,但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导致不良后果加重的;
(三)学校不依法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12其他情况等情况。不履行教育、管理、保护责任,就要承担伤害事故责任,这都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学校在教育教学活动和管理过程中应当预见和注意的方面。学校发生上述情形的,可以认为学校主观上有故意、过失或者过于自信,属于学校责任事故,学校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除上述情形外,判断学校是否有过错,只能依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其中有些责任属于学校所承担的安全注意义务,比如在组织未成年学生参加活动时的疏忽,没有考虑到未成年人的心理和生理特点,或者因为学校知道他们有不应该由未成年学生面对和承担的危险而没有对活动予以重视。有的是教育义务;在组织学生去春游之前,我们应该对他们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并通过教育让未成年学生了解并注意活动的风险。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学校对未成年学生负有教育、管理和保护的义务。未尽到上述职责,造成未成年学生人身损害的,学校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称的民事赔偿责任。中小学与学生的关系本质上是教育关系,而不是基于民法和血缘关系的父母(包括其他监护人)与子女之间的监护关系。学校的责任是教育、管理和保护学生。中小学、幼儿园与在校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的性质是教育法律关系。学校对未成年学生的人身伤害和他人造成的伤害承担民事责任的依据是学校依据教育法对学生进行教育、管理和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学校未尽到这一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综上,解决这个问题并不难。小学生在校被同学伤害的赔偿标准为:医药费、护理费、交通费、学生伤残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