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加强廉政教育

廉政教育是加强廉政建设、预防腐败最重要、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径,也是反腐败的基础性工作。地方税务部门是国家的经济执法机构。在处理经济问题时,如何做到“常在河边走,不湿鞋就行”,走在工作的前面,赢得主动,积极构筑地税干部廉洁自律的坚实防线,一直是笔者思考的问题。本文结合地税工作实际,就如何进一步加强廉政教育,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推进廉政建设工作,谈一点自己的认识和看法。

一是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的认识。

党风廉政建设是一项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教育是基础,法制是保障,监管是关键。只有三管齐下,多管齐下,反腐工作才能真正取得成效。权力是一把双刃剑。用得好,可以治国安邦,造福人民,用得不慎,就会身败名裂,祸国殃民。地税部门是地方经济发展的财政支柱,承担着“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光荣使命,代表国家行使税收执法权,直接面对和接触广大人民群众,清正廉洁,公平正义,从小处影响地税形象,损害自身利益,从大处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如果腐败得不到有效的预防和惩治,整个干部队伍就不可能依法治税,就不可能实现“应收尽收”。“人情税”“关系税”将继续蔓延,税收流失,难以承担地方税收征管的重任,最终影响县域经济的健康发展。因此,新时期加强廉政建设势在必行,任重道远。只有切实抓好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确保地税干部理想信念坚定、坚持党的宗旨、勤政为民、清正廉洁,才能有效提高地税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确保高效“政令畅通”,更好地落实党和国家对地税工作的一系列路线方针政策和要求。

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地税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有:源头预防意识不强,教育流于形式,监管不够有力,问责不到位,导致法纪意识淡薄,廉洁自律意识不强,偷税不廉、以税谋私、违法违规现象仍时有发生;少数同志大局意识不强,工作技能低,服务意识差。个别办税服务窗口服务态度和纪律“生、冷、横、硬”的现象仍不同程度存在,严重影响了地税部门的形象。造成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从根本上说,造成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是教育不健全、制度不完善、监管不力、管理不到位。

关注不够。我们有的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教育认识不高,重视不够,缺乏责任感和忧患意识,不能着眼长远;一些干部对是非判断模糊甚至错误,片面认为反腐倡廉工作和教育重点的重点对象是领导干部;一些干部对党政廉政学习教育不感兴趣,自觉参与的积极性不高。他们总是走过场地学习教育形式,总是以各种理由逃避学习和接受教育,严重影响廉政教育的质量和效果。

(2)内容缺乏创新。党风廉政教育缺乏工作创新,教育内容脱离实际,针对性不强。不能结合本单位实际,有针对性和预见性地开展反腐倡廉学习教育活动。没有把党风廉政建设的性质、理论、文化形态有机统一起来,而是生搬硬套,重在廉政、重在文化,使廉政教育成为一句空洞的口号,感染力不强,缺乏教育亲和力。

(3)重点不够突出。原本是重点教育对象的领导干部,没有对廉政教育的考核对象进行合理分类,在实际工作中却成了教育考核的盲区。即教育者多,受教育者少,考官多,考生少,使得一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淡化。

(4)制度执行不力。党风廉政制度没有得到很好落实,一些同志对制度规定视而不见,使规章制度形同虚设。人的因素在税务管理中仍然起着很大的作用,如税务核定、发票管理、纳税评估等。,都赋予员工一定的权利,但这些方面的监督制约机制还不够完善,约束比较薄弱。

(5)监管范围不广。工作中,对税务干部税收执法程序的过程监督有待进一步加强。虽然每个季度都有执法监督和执法检查,但有些检查人员怕得罪人出任务,应付状态,避重就轻,找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敷衍了事,经不起上级部门的审查。此外,对地税干部八小时以外行为的监管存在漏洞,给个别私欲膨胀的干部留下了空隙和可乘之机,导致了“买单卡”、收“人情税”、罚“人情钱”等现象。

(6)惩罚不严格。惩治违法违纪是“输给宽大,输给手软”。目前有一种关于腐败的变态心理,认为一些小问题不是腐败,正常,不值一提;发现问题就想方设法掩盖。“家丑不可外扬”,一旦“质变”,悔之晚矣。

三,创新廉政教育方法的措施

廉政教育工作是一项精细而实际的工作,具有阶段性、长期性和艰巨性的特点,在意识形态领域相对“虚”、“软”、“抽象”。廉政教育的质量直接关系到反腐倡廉建设的大局。为此,既要坚持过去行之有效的做法,又要探索新的教育方式,构建全方位、立体化的反腐倡廉教育网络,真正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实效性,形成人人思廉、崇尚廉洁、维护廉洁的反腐倡廉文化氛围,并将其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一)加强教育,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是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的重要前提。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筑牢拒腐防变的执法防线,要从干部自身的思想实际出发,通过各种形式的灌输、渗透和潜移默化,影响其思想和行为,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明辨是非,促进被监督的习惯。理想信念是* * *党员的精神“钙”。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大量事实表明,党员中的一些干部走上了违法违纪的道路,出现了这样那样的问题。说到底,他们在信仰和精神上的迷茫,思想根源是“贪腐思想”。因此,要把握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的规律和特点,创新教育方法,丰富教育内容,保证教育覆盖面,使教育真正可及。

一是抓好经常性教育,使之常规化,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生动性。在教育对象上,要坚持普遍性和个性相结合,重点关注关键环节和关键岗位人员;在教育内容上,要根据干部所从事的工作和履行的职责确定教育内容,加强理论学习,加强理想信念宗旨教育、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自律教育,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价值观,引导干部算好“六笔账”;在教育方式上,要把党风廉政教育纳入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内容和干部培训课程,通过政治学习、党课、学习报告、廉政讲话、阅读廉政书籍等形式,提高干部的廉政意识。

二是抓好“两面”教育,做到学习典型,增强教育的示范和警示作用。警钟长鸣,防微杜渐,是反腐不可或缺的一环。一方面,根据典型教育目标,注重学习、发现和培养身边的先进典型,使地税干部以身作则、迎头赶上,充分利用正面教育引导和激励人;另一方面,也要用反面典型教育和警示人们,充分利用发生在身边、真实到触动感官神经的违纪违法案例,让干部从思想上、精神上受到案例的震撼,深刻剖析突破道德防线、逾越党纪国法界限的转化过程,以及“一人不廉, 且全家不圆”,从而达到“风雨兼程,润物细无声”的目的

第三,教师自身首先要自觉服从。政治学习和思想教育的组织者,只能带头践行党的理论,做廉政纪律的模范执行者。这样才能说服群众,让群众自发遵守。

(二)加快体制创新和机制完善,切实为党风廉政建设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人管人,但管不好人。用制度管理人才是根本。当前腐败频发,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制度不完善,管理不严格,执行不到位,给腐败留下了空隙。要想筑牢反腐倡廉的“防火墙”,最终还是要从制度上落脚,在制度的完善和创新上对症下药,在制度的执行上落脚。不仅仅是静态管理,更重要的是动态预防。针对权力运行的薄弱环节和腐败易发部位,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完善约束机制,增强制度有效性,推进制度改革创新,从源头上预防和惩治腐败。

一是按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完善征管业务流程、责任区管理、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和管理等制度,提高征管业务规范化管理水平;要健全完善内控流程,把预防腐败的要求落实到地方税务机关内部管理和税收执法监督的各个环节,把惩防体系融入干部管理的全过程;完善岗位责任制,明确职责分工,优化监督流程,既分解制约权力,又保证各个环节的衔接,从而形成严格高效的监督考核方式,逐步建立税收执法各个环节统一的日常监督机制;要对行政执法中的法定自由裁量权行为进行梳理和分类,结合工作实际从源头上压缩自由裁量权的选择空间,切实解决执法随意性问题;要结合岗位职责,加强对关键环节、关键岗位的管理和监督,认真识别岗位风险点,制定相应的岗位廉洁行为规范,有效消除管理漏洞,提高工作效率,实现内部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

二是要进一步完善民主决策制度,全面建立有效的权力制衡机制,增强决策的民主性和透明度,防止“暗箱操作”和个人决策;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情况作为单位和个人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制。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原则,完善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机制,防止用人失察。

三是进一步完善物业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对资金使用、政府采购、基建项目等的跟踪审计管理,规范和约束财务运作,严格审批权限,明确管控责任,设立专门机构对重大资本运作、重大项目采购、重要行政许可、处罚项目等进行集体决策,防止决策失误。努力形成用制度规范政治行为、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的机制。

(3)强化监督约束,提高监督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要把权力的科学配置和有效监督结合起来,改进监督方式,强化监督,强化过程监督,形成严密的监督网络。纪检监察部门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大胆监督、敢于监督、勤于监督,加强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权的监督。

一是要按照岗位设置科学、责任到人、考核量化、操作简便、责任分明、奖惩严明的思路,建立“两权”监督制约的目标管理体系。建立细化的岗位责任管理制度,责任落实到每一个部门,明确每一个税务干部,建立“谁行使职能,谁负责责任”的有效运行机制。

二是要不断完善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勤政廉政公示制度、谈话告诫制度、任中任后审计制度等一系列党内民主监督制度;要在建立纠错、考评、监督机制和党风廉政监督员的基础上,加强信访和舆论监督,严格监督权力,进一步完善网络平台的信访举报、投诉处理、职业道德评价、风险防控管理等功能,不断增强权力行使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三是定期邀请稽察特派员、党政领导、基层党员、纳税人进行家访“挑刺”,有效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把民主评议政风作为推进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扎扎实实开展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采取入户走访、问卷调查、明察暗访等形式,推进依法行政。通过公开办税、阳光办税等多种形式,让外界了解和熟悉税务机关的内部设施和工作分工,了解税务业务的流程和运作方式,回应群众反映的廉政整改问题,做到件件有反馈。

四是狠抓作风建设,以宣传教育、学习先进、以身作则为抓手,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抓手,对工作作风和作风建设进行综合考评,让全体干部职工对照上级和先进单位的要求,查摆不足,查找问题,对工作进行全面检查,认真自查, 纪律执行情况和近年来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总结,并坚持在找准问题的基础上认真整改。 不放过发现的问题,不放过整改不到位的问题,不放过严格问责的问题。在此基础上,加大明察暗访力度,严查违规违纪行为。

(四)实行延伸管理和监督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关键。

对税务干部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不应局限于上班的八小时,还要延伸到干部的整个生命过程;不仅在办理税务的过程中,而且在日常事务的操作中;不仅限于税务干部本人,还延伸到税务干部家属,包括其妻子、子女和直系亲属。我们应该大力提倡家庭帮助廉政。纵观很多出问题的高官,大多离不开“内助”和亲戚。一个家庭就是一个小社会,小环境“干净”与否,对干部自身的牵制作用非常大。所以,为干部筑牢思想防线,也离不开对干部配偶、子女的教育。

一是不定期召开家属座谈会,让干部亲属通过学习文件、举报案件、汇报工作,增强法律观念,开阔视野,提高认识。形成内外协作、整体联动,营造廉政建设氛围。二是加强地税干部重大事项申报,加强节假日和婚丧嫁娶前的预防教育工作,真正做到未雨绸缪,防止贻误时机。

(五)突出地税特色,切实加强廉政文化建设。

廉政文化建设一直是建设廉政的重要举措,也是预防廉政事故的良药。要坚持以人为本,把阵地建设作为廉政文化建设的重要载体,切实抓好廉政文化建设的“固本强基”工程。要结合地税工作实际,坚持以娱乐文体活动为出发点,以提高地税干部道德修养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廉政教育与廉政文化建设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先进文化的渗透、影响和辐射作用,借助政府文化生动灵活的特点,通过健康向上、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潜移默化地教育、影响和引导干部职工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首先是预警教育。实行廉政提醒制度,设立提醒板,定期提醒廉政格言警句。在办公楼区装订装订各类反腐格言标语牌,建立生动活泼、干部喜闻乐见的“反腐文化长廊”。建立局域网站上格言警句数据库,供地税干部学习警示。每到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重大节假日,都要提醒地税人员“加强自身监管,牢记廉政纪律”,防止“节日病”的发生。

二是报告文学教育。每季度听取一次形势教育和廉政建设专题汇报,每半年组织一次纳税人问卷调查,每年组织一次执法人员向纳税人汇报、领导干部向干部职工汇报和民主评议廉洁从政活动,主动接受内部干部职工和纳税人的监督,把反腐倡廉教育与面对面交流结合起来。

三是自警教育。让每个地税干部职工写一句自己认为最能体现本岗位职业特点的廉政警句或座右铭,做成铭牌放在办公桌上,时刻提醒自己;将收集到的格言警句汇编成小册子发放给各行各业和纳税人,或摆放在办税服务厅(点),自觉接受公众监督;组织反腐倡廉歌曲比赛活动,鼓励广大税务人员学习唱反腐倡廉歌曲,驾驭歌词,自我警醒、自我激励,防止贻误时机。

第四是情感教育。定期组织地税干部参观监狱,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旅游,举办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观看反腐倡廉电影和电教片,从正反两方面剖析典型案例,吸取教训,让大家接受教育、吸取教训、感悟人生,树立“廉洁奉公、有腐必反”的精神理念。

第五,在线教育。充分利用现有电脑资源优势,设立和开辟“廉政论坛、古镜为镜、勤政廉政作风、漫画警示、反腐倡廉案例”等栏目,为地税干部提供学习和讨论廉政的平台。

(六)要坚定不移惩治腐败,形成严格明确的奖惩机制。

预防和惩罚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两项重要任务。有效的预防本身需要严肃的惩罚,这有利于有效的预防。强有力的惩罚可以增强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威慑力。

一是不断强化考核,巩固和扩大党风廉政教育成果。党组要重视反腐倡廉教育,将其纳入思想政治工作的总体规划。建立健全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协调、其他部门各司其职的领导机制。要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实行一岗双责、廉政建设责任制、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等一系列责任制;

二是加大查办案件力度,让广大地税干部受到教育。一方面,要着力解决纳税人反映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违法征税、违法执法等行为,坚决防止和纠正损害纳税人利益的不正之风;另一方面,严格查处,加大责任追究力度,既要坚决查处地税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要严肃追究疏于管理、失职渎职的领导干部的责任,真正从源头上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努力把地税系统的廉政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三是按照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除加强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治外,还要加强对系统出现的、带有倾向性问题的分析研究,最大限度地防止执法错误的发生。构成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绝不手软。只有这样,才能体现纪律的刚性,产生震慑作用,最终减少和遏制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