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2018幼儿园招生意见公布

#幼儿升学#简介为确保2018秋季幼儿园顺利招生,根据包头市教育局《2018全市幼儿园招生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招生工作实施意见。接下来我就为大家梳理一下2018青山区幼儿园招生政策详情。欢迎关注。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包头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国务院关于当前学前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内蒙古自治区学前教育管办分离办法》(内教发[2014]19号)精神,优化学前教育资源配置,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和“公建民营分离”的学前教育发展机制。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教育主管的原则。区教育局和幼儿园强化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规范招生行为,优先保障青山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园,积极创造条件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学前残疾适龄儿童,满足符合报名条件的外来适龄儿童入园需求。

(二)坚持户籍优先、免试入园的原则。公办幼儿园在招生时,优先招收青山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全部免试。

第三,组织

为加强对我区2018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领导,确保招生工作顺利实施,青山区教育局党委决定成立幼儿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张文科(区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成员:马(区教育局党委副书记)

徐立斌(区教育局副局长)

侯(区教育局副局长)

李存葆(区教育局副局长)

刘淼(区教育局党委委员)

岳峰(区教育局党委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徐立斌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幼教股股长王建如、幼教中心主任刘担任。该办公室的成员由学前教育单位的工作人员以及公立(企业)和私立幼儿园的负责人组成。

四、招生办法

(一)招生对象

年满三周岁的适龄儿童(2005年9月1、201、2065438+8月31日出生)身体健康,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企业办、民办幼儿园可适当放宽。

(2)招生中心的类型

1.公办幼儿园:优先招收青山区户籍适龄儿童,其中企业建设的幼儿园优先招收企业职工子女。

2.民办幼儿园:根据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实行自主招生。

优惠政策

具有青山区户籍的下列人员的子女可优先进入公办幼儿园:

1.驻包头1-4级现役军人、烈士和残疾军人。

2 .港澳同胞、归侨和外国人。

3.对青山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或在青山区有重大投资项目的人员。

动词 (verb的缩写)注册程序

(一)幼儿园根据现有条件,制定招生计划,于3月30日前,报区教育局学前教育股备案。

(二)青山区公办幼儿园招生统一实行适龄儿童网上预报名,幼儿园审核、登记、录取。具体报名程序如下:

1.在青山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家长(法定监护人)于5月7日8: 30至5月10日110: 00登录包头市教育局网站(/),点击“2018幼儿园招生网上报名”。每个孩子只能填报一个幼儿园。一旦家长(法定监护人)点击“打印”功能,所有填写的信息都不得修改。

2.5月12日至5月13日,家长(法定监护人)根据预报单上显示的资金检查时间,带领孩子持预报单、家庭户口簿、儿童免疫书到所报幼儿园。如预测资格审查合格幼儿数小于或等于幼儿园在校生数,则资格审查后幼儿园全部招生;如预测符合条件的幼儿多于幼儿园招生计划,则在5月22日至5月24日采取电脑派位方式录取。

优抚对象子女不参加网报,期间持相关证件直接到被报幼儿园进行报名和资格审查。

卫报在线提供的信息和提供的各种证明应该是真实的。凡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查实,取消入园资格。

3.5月25日8:30-5月27日17:30期间,幼儿家长登录包头市教育局网站(/),点击“查询2018年参与派位的公办幼儿园录取结果”图片,输入幼儿姓名和身份证号,即可查询电脑派位录取结果,也可通过青山区教育局微信平台查询幼儿电脑派位情况。

家长(法定监护人)在5月28日后选择有空位的公办幼儿园或联系民办幼儿园。非青山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入园,由其父母(法定监护人)持相关证件参加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自主招生。

区教育局将于5月28日通过青山区教育局微信平台公布学位空缺的公办幼儿园名单。

6月2日8:30-3日17:30,参加电脑派位的幼儿园通知已被录取的孩子,监护人持相关证件到幼儿园登记。如果过期,则视为自动放弃名额。

不及物动词工作要求

(1)加强招生宣传。在入学前,区教育局和幼儿园应通过教育网站、家长会和幼儿园微信平台积极宣传入学信息,为家长提供咨询、指导和服务。

(2)限制招生人数。幼儿园学生人数按教育部《幼儿园工作规程》要求执行,即小班25人,中班30人,大班35人。因学位不足等原因需要超招生的,须向区教育局学前教育股申报。

(3)规范收费工作。各公办幼儿园要严格执行《关于调整包头市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包发改收费字[2015]203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不得以招生为由擅自增加任何收费项目;民办幼儿园要根据当地的办园成本、城乡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收入水平,结合《内蒙古自治区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13号)中的相关要求,规范收费工作;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收费。不准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赞助费或捐款,禁止以特色班、兴趣班等形式向家长收取费用。幼儿园的经营性质和所有收费项目、金额及退费标准应在幼儿园的显著位置公示。

(4)完善学籍管理。实施了电子学籍在园幼儿登记管理系统,区教育局在9月-10期间完成了全区在园幼儿信息采集、汇总、审核、报送工作。

(5)营造良好的氛围。各幼儿园要高度重视招生工作,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集体研究制度。招生期间要设立专门的服务窗口,公布联系电话,热情耐心细致地做好群众咨询工作。

(六)未尽事宜,由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迎宾幼儿园招生事宜由包头市妇联和迎宾幼儿园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青山区教育局学前教育股3106406,3106997

青山区民族幼儿园及其分园3167629

包头市妇联5619731

迎宾幼儿园5154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