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进入蔡甸实验小学?
学校按照《武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第四十三条进行布置。
凡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少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其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且户籍与房产证一致的,将安排其对口入学。
户籍与房产证不符的,由户籍所在地普通教育分局统筹安排入学。特殊情况由各街道(乡镇)教育总支认定后办理。
凡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少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其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且户籍与房产证一致的,将安排其对口入学。
户籍与房产证不符的,由户籍所在地普通教育分局统筹安排入学。特殊情况由各街道(乡镇)教育总支认定后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