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推进学校建筑标准化

一是抓组织领导,管理规格高。为确保城区学校建设任务顺利完成,县政府成立了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指挥部,以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各负其责,协调配合,强力推进,确保建设任务全面完成。同时,成立沂南县义务教育学校建筑标准化建设管理小组,具体实施项目。

第二,注重监督考核,激励性强。2014年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任务完成情况是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考核的最重要内容,纳入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范围。加强过程考核,县政府及时抽调相关部门业务人员组成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专项考核小组,每年3次对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结果纳入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年度考核结果。实行“1月1日调度,1月1日上报”的办法,及时上报乡镇(街道、开发区)校舍标准化建设情况。对落后乡镇(街道、开发区),将约谈主要负责人。

三、抓紧办理手续,努力救灾。对校舍标准化建设中需要办理手续的建筑项目,要求有关部门开辟“绿色通道”,热情服务,又好又快地办理手续,确保项目尽快开工。要认真落实各项优惠政策,严格按照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减免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费的通知》(宜政办发〔2010〕58号)和县财政局《关于沂南县中小学幼儿园标准化建设费征收等问题的通知》(宜财报〔2013〕94号)文件要求,实行减免。对不符合文件规定,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拖延办理手续进度的部门,将严肃查处。

第四,工程质量严格。所有标准化的校舍建设项目都必须进行招标。不申办的省市不予补贴,县级财政不纳入县级财政补贴范围。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和项目监理制,严格控制项目建设的各个环节,努力确保工程质量。

第五,注重资金投入,资金来源广。实行以县为主的投入机制,确保资金来源。同时,要求各镇(街道、开发区)强化措施,积极拓宽经费渠道,确保本辖区学校建设任务按时完成。鼓励企业和个人自愿捐赠用于公办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参照招商引资相关政策规定对推荐人和赞助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对推荐人或赞助人授予“建设我沂南荣誉奖”并给予资金奖励,吸引社会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