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学区住房政策
法律分析:“学校划片招生,学生就近入学”,用白话文来说,就是划定某些小区的学生属于附近的一所小学。2020年,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入读民办小学的适龄儿童,需要同时入读各自学区内的公办小学。对招生规模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采取随机派位的方式确定学生入学。未被私立学校取录的学生将被其所属地区的公立小学取录。这就导致了民办小学也需要主要吸引附近地方或者属地的学生,而民办小学的选择也会受到房屋位置的影响。此外,和平区规定,热门学校和学位紧缺学校的学区内每户6年内只能享受一次同校就读的机会。一个房屋地址六年内有多个适龄儿童申请入学的,房主和户主必须是该适龄儿童的同一父母(或祖父母)。购买和平区学区房时,还需要确认学位是否已被占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第十一条国务院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分别组织编制全国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城镇体系规划,指导城市规划的编制。
第十二条城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城市规划。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城市规划由县级人民政府组织编制。
第二十三条城市新区开发和旧区改建必须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各类建设项目的选址和定点不得妨碍城市发展,危害城市安全,污染和破坏城市环境,影响城市各项功能的协调。
第二十四条新建铁路编组站、铁路货运干线、过境公路、机场和重要军事设施,应当避开市区。
第四十条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或者没收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影响城市规划,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