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安航空第三学校招生需要什么证件?

Xi安航三校入学证明:(按未央区小学学区划分)

首先,住户是一致的:

1,户口本;

2.疫苗接种证明;

二、已购住房的分户:

1,户口本;

2.疫苗接种证明;

3.房产证或购房合同。

三、人户分离未购房:

1,户口本;

2.疫苗接种证明;

3、租房合同、租房小区或物业出具的居住证明。

扩展数据:

Xi市未央区教育局

2019年义务教育入学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促进我区义务教育普遍公平,构建“规范、科学、公平、公开”的招生机制,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1号)。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陕教基9号[2019])、安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陕教基[2065 438+09]50号)。

一.工作原则

1,坚持免试录取。各义务教育学校必须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的考试或变相考试确定生源。

2.坚持退学。各义务教育学校要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法定职责,按照法律规定和国家有关要求,为辍学适龄儿童建立工作台账,确保做好辍学工作。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不送其接受义务教育或者辍学,情节严重或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坚持起点规范。各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落实均衡分班的规定,严格控制大班额、大学校规模现象,合理调控分流招生人数,初始年级每班规模不超过55人。要按照课程标准落实教学要求,小学一年级要严格执行“零起点”教学,开设过渡性活动课程,做好幼儿衔接工作。

4.坚持公平公开。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招生计划、招生方案、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条件、招生结果和咨询方式,全面接受社会监督,实行阳光招生,确保招生公平、公正、公开。

5.坚持按学区招生范围。根据我区适龄儿童少年数量分布和实际人口增长情况,确定公办小学、初中招生范围和数量,落实行政村、社区、路段,结合方面调整完善中小学学区划分,按照“学校招生、学生就近入学”的原则,

坚持“网格化、全覆盖、无盲区、便捷化”合理划分学区,做到全覆盖、无盲区,相邻学区无缝对接。按照“户籍登记为主,房屋登记为辅,就业管理为辅”的原则,明确入学登记和新生入学程序。

二、公办学校招生的相关政策

符合以下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按照学区划分,于5月20日-31登录“Xi义务教育招生管理平台”(网址:)进行信息注册。不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一律退回户籍。

一年级户籍新生入学。

小学:2019年秋季在小学入学的学生为2013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学校根据报名情况,分批通知学生持相关证明进行审核。适龄儿童凭同一户口本和儿童《预防接种证》在学区内相应小学注册入学。已单独购房的,需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人户分离后不买房的,需提供租房合同和租住地社区或物业出具的居住证明。学区内相应学校学位不足的,教育局根据其他学校学位和落户人员实际居住地统筹安排入学。

初中:在我区小学就读的未央户籍毕业生,凭户口本和毕业生登记表在学区内相应中学就读。非在我区小学就读且具有我区户籍的人员,凭户口簿、《毕业生登记表》或小学毕业相关材料登录“Xi义务教育招生管理平台”,根据平台推送信息至指定审核点办理审核,并根据本区域初中学校招生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两个未央区改造,拆迁过渡居民子女上学。

因城市改造被拆迁村民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原学区入学,未被拆迁的在原学区入学。原学区学校拆迁,拆迁安置房未交付使用,家庭临时租住的,家长须持户口簿、房屋拆迁协议、租房合同、社区证明到租住地相应学校登记,拆迁人已迁入安置地的,到安置地相应学校登记。

3.非本区户籍新生入学。

凡符合我区义务教育政策准入条件(附件2)的适龄儿童少年,由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居住地对应的学区办理注册手续,居住地对应的学区按入学程序办理入学手续。

不符合义务教育政策规定的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应当返回其户籍所在地入学。

4.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

1.外来务工人员是指非本市户籍,已取得Xi居住证的外来务工人员;鄠邑区、周至县、蓝田县,户口在我区合法稳定居住和工作。

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灞桥区、雁塔区、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高陵区、西咸新区、国际港务区、高新区原雁塔区、原长安区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其户籍所在学区注册。

2.“四证”的具体内容:

(1)户籍证明:与父母户籍相同的随迁子女的户口本及父母身份证。

2019年入学的适龄儿童是指1年9月、2013年9月、31年8月出生的儿童。如果是9月1,2065438之前出生的孩子,为保证正常建立学籍,请家长提供户籍所在地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无学籍证明,提供虚假学籍证明的一律退回原就读地。

(2)居住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在本区的居住证或在本区合法稳定居住的证明。

①非本市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需提供父母双方在本区公安部门的有效居住证。

(二)本市户籍子女(周至县、鄠邑区、蓝田县)所需居住证明材料包括:租房者提供2019年6月30日前本市户籍子女父母双方(或一方)签署的在我区居住半年以上的有效租房合同;购房者需要提供父母一方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

(3)就业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在本区的就业合同或个体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材料。

(4)流出证明: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流出证明(内容格式见附件1)。

除上述材料另有说明外,家长应同时准备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将在检查后返还,复印件将用于存档。

5.特殊群体儿童入学。

1,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依法保障辖区残疾儿童、孤儿接受义务教育,实行“一人一案”,全部纳入中小学生学籍管理。

2、辖区内现役军人的子女。妥善安排本辖区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划分学区时将军人工作单位和居住地纳入学区选择范围。

3.综合消防救援队队员的子女。按照《应急管理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37号)精神,

妥善安排辖区内综合消防救援队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在学区划分学校时,将现役综合消防救援队人员的工作单位和居住地纳入学区选择范围。

4.公安英雄和因公牺牲或致残的公安民警的子女。积极做好因公牺牲或致残的公安英雄和公安民警子女入学工作。

5.新定居人口的子女。按照《Xi 2018年新落户人口适龄子女入学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执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的适龄子女,按照《Xi高层次人才子女教育实施办法》执行。

6.集体户适龄儿童。在户籍所在地区学校注册的,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统筹安排入学。

7.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和xi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适龄子女。已购房的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未购房的租房合同,租住地社区或物业出具的居住证明,在居住地相应学校注册。区教育局根据学位统筹安排入学。

8.廉租房适龄子女(合同期内)。家长持廉租房协议向实际居住地对口学校申请报名,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9.公* * *适龄子女承租住房(合同期内)。家长持公租房协议在实际居住地相应学校申请报名,区教育局根据学位统筹安排入学。

10,非中国籍学生。按照《Xi教育局关于做好外来人员适龄子女入学工作的通知》2018办理。

6.其他问题。

1.买房:根据义务教育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户籍是适龄儿童免试就近入学的基本条件。适龄儿童家长在我区买房但未离开户籍,买房不作为就近入学的依据。

2、挂户:家庭户口簿应是父母与子女在同一户籍地居住并实际居住的户籍证明。如果孩子的户籍和户主是非直系亲属或者孩子单独户籍的户籍,不作为就近入学的依据。

3.空户:适龄儿童户籍所在地为实际不存在的地址,不予安排。

4.假户口:适龄儿童的户口在假户口本或其他非正常户籍证明上,不予安排。

5.两区交界处因历史传承形成的学生交集内的适龄儿童少年,按历史惯例继续就近入学。

学位安排办法

在区域学位不足的情况下,一是安排本学区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学位,以及按Xi义务教育外地户籍政策录取的学生;然后根据户籍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安排集体户适龄子女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未央区入学学位。

为了科学合理地安排随迁子女入学,按照“社保先行,积分排队”的办法,教育局将根据积分情况安排学生学位。

1,社保优先。根据陕西省高考“外地考生父母在安参加高考的,应当为其缴纳安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政策,流动人口子女父母在安缴纳社保的适龄儿童、少年应当优先办理,流动人口子女父母应当提供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2.积分排队。根据随迁子女父母在本市的社保缴纳时间、购房、居住时间、工作地点、工作时间等情况进行积分。

三。公立学校新生入学程序

1,小学一年级:

第一部分:未央区的学校。

第一步:信息注册

5月20日-31,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按所在学区在“Xi义务教育招生管理平台”上进行注册。

第二步:信息审核和录取步骤

6月1-10:各学校对辖区内注册的电子信息进行分类审核。

6月17-25:学校向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发放录取通知书。

发布顺序:

(1)非中心户籍且户籍一致的适龄儿童。

(2)未央户籍分离的适龄儿童,学位有限的,按户籍顺序迁入。

(3)非未央户籍的适龄儿童,优先接收已购房但尚未迁入的业主子女。学位有限的,按购房顺序接收;其次,接收未购买住房户口且未迁入的子女,如果学位有限,则按照租房合同签订时间的先后顺序在本市接收;市外的,按办理时间顺序领取居住证。

第三步:教育局统筹协调。

6月25日-28日:对符合入学条件但学校无法容纳的适龄儿童进行登记并上报教育局,由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在全区统筹安排。未央区教育局电话:86295003

第二部分:开发区辖区内的未央公立学校。

经开区辖区内的未央公办学校:接收学区内原未央行政村村民的适龄子女。

第二浐灞生态区辖区内的未央公办学校:接受学区内6所学校对应的楼栋以外的适龄儿童入学。

第三部分:开发区管辖的学校

经济开发区区域范围(东:贞观路(育新路)西:朱宏路?南:北二环?北:北三环、Xi经济技术开发区草滩公园)

5月20日-31,开发区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在“Xi义务教育招生管理平台”进行信息登记。

6月1-10:信息审核,审核地点为凤城市嘉里路12号A座316。审核通过后,由经开区教科文卫局统一协调发放。电话:86529395。

经开区学校有:Xi经开区第一小学(Xi经济技术开发区草滩生态工业园草滩四路)、经开区第二小学(Xi经济技术开发区经纬新城景环南路)、经开区第三小学(Xi经济技术开发区草滩生态工业园草滩家园小区南侧)。

Xi经开区第四小学(Xi经济技术开发区经纬新城刘维路)、经开区第五小学(未央路与凤城十路东南角)、经开区第六小学(Xi经济技术开发区草滩生态工业园草滩路)、

Xi经开区第一中学(Xi经济技术开发区草滩生态工业园草滩五路)和Xi经开区第三中学(Xi经济技术开发区经纬新城刘维路)

二产-巴生态区区域范围(东:巴河西路-巴河西路?西:东二环-北辰大道南:与灞桥区交界处?北:北三环)

5月20-31日,浐灞生态区6所学校学区内楼房符合入学政策的适龄儿童,由其家长或法定监护人按学区在“Xi义务教育招生管理平台”进行注册。

6月1-6月10,学校确定审核时间和地点,分批通知家长现场提交材料。考试合格后,学校按照招生程序安排入学。

浐灞生态区教育局电话:83525652 83525692

经开区、浐灞生态区义务教育入学时间与未央区同步。

2.初中七年级:

(1)初中招生计划数大于或等于学区内小学毕业生总数,毕业小学直接与对口初中衔接办理入学手续。

②初中招生计划数少于学区内小学毕业生总数的,招生程序与小学相同。

③未央户籍学生在区外小学就读的,回本区初中就读,未在未央小学就读的农民工子女回本区初中就读。5月20-31日登录“Xi义务教育招生管理平台”进行信息登记,6月11-15日到教育局指定地点进行信息核对。

四、私立学校新生

1.根据省市文件精神,民办小学一年级招生不允许采取任何形式的考试,招生与公办学校同步。属于社区的私立小学优先接收业主子女。接收业主子女后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可以接收非业主子女。民办小学招生范围为具有Xi户籍的适龄儿童和符合Xi义务教育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2.民办学校初中招生按照《Xi市未央区教育局关于印发2019年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实施方案的通知》(117号)执行。

Xi市未央区人民政府安-2019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