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宿制学校招生宣传文案?

一、招生原则:

1.小学一年级学生按就近教学区免试入学。

2.适龄儿童的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是确定其在本教学区入学的依据。适龄儿童的常住户口应当与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常住户口和合法居住地一致。

二、招生对象:

9年1和8月31(含8月31)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在教学区有常住户口或合法固定住所。

2.年满6周岁(31,9年8月前出生)、户口不在教学区的适龄儿童,批准在教学区内入学。

三、教学区:

1,镇户口(含梅园居委会),香雪村,邓圩村,元村。

香雪:香雪、谭东、铜坑、窑上。

邓伟:坎上,梅园,平安,桑园。

2.原福利村1 ~ 4组为新镇区,原育里组、原下角村、原金剑村今年继续就近自由选择。

四、招生时间:

从13年6月到15年6月,5年,每天早上8点到11点。

动词 (verb的缩写)报名地点:

中心小学(新区宝泉路1号)(多媒体教室)

六、报名需要带的材料:

在教学区有常住户口或合法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凭户口簿、合法常住户口财产证明、婴儿出生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到我校登记。

七、非本区户籍的流动适龄儿童在户籍所在地符合监护条件的,应当返回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的,由监护人提供有效证件向暂住地教学区小学提出申请,学校根据空余名额酌情吸收。

1.非本地户籍流动人口适龄子女报考小学所需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

(2)当地公安部门办理的1年及以上有效居住证明。

(3)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教学区居住(租住)的证明,包括房产证(房卡)、购房合同及付款凭证、房屋租赁合同等材料。

(4)父母工作证明或其他合法经营(营业执照)相关工作证明(父母在本镇工作者优先)。工作证明以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1年及以上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为准;社会保险项目以市人保部门公告为准;从事家政服务的其他人员不适用其他保险暂行办法,需提供从事1年及以上的乡镇、街道社区出具的从业证明。

(5)婴儿的出生证、预防接种证,以及符合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政策的相关证明。(独生子女优先)

2、符合上述条件的非本区户籍适龄儿童:

办理时间:6月27日(1天),具体为:上午8: 00至11: 00至1: 00。

办理方式:在入学材料齐全的基础上,先填写《镇外适龄儿童入学申请表》,最后由镇招生办统一审批。

4.非本区户籍流动人口适龄子女报名地点为:中心小学(新区宝泉路1号)。

八、咨询电话:

校长办公室:校长手机:

镇文教办公室:

区中心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