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考试报名条件是什么?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符合申请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教师资格按照教师法第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执行,其中“具有教学能力”应当包括符合国家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
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取得幼儿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以上学历;
取得初级中学教师、初级职业学校文化教师和专业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师范专科或者其他专科以上学历;
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有师范大学或者其他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学生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所需的资格条件,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研究生或者本科学历;
取得成人教育教师资格,应当按照成人教育的层次和类别,具有高等学校或者中等学校毕业以上学历。不具备本法规定的教师资格的公民,申请教师资格,必须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制度由国务院制定。
普通高校三年级及以上的学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出国留学证明报考。
取得教师资格所需的相应学历,按照《教师法》第十一条的规定执行。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学历,并具有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工以上技术等级。
2.申请人应当在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证所在地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普通高等学校的学生可以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3.试点省份试点工作开始前已入学的全日制师范院校学生,可申请毕业证直接认定相应教师资格。
试点工作启动后,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师范教育专业学生应当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4.不报考的条件
被取消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或者因故意犯罪受过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在教师资格考试中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