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新转学政策查看2017,中小学转学需要哪些手续?
1.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转入学校或转入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填写《湖南省中小学生转学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转学证明材料。
(1)收到申请转入学校的,根据规定和学校的学位进行审核。同意接收的,转入学校通过管理系统上传转学申请表和学校盖章的证明材料电子图像,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核实;不同意的,要说明理由,没有正当理由不能拒绝。
(2)申请转入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规定和学校学位对申请进行核实,同意接收的转入学校,并将相关材料转送学校;不同意的,应当说明理由,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
2、转学完成后到学校注册地教育行政部门,将学生名单送到转学学校进行核实。
3、经学校同意后,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批;不同意的,应当说明理由,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
4.转入学校取得其他三方同意信息后,通知学生注册入学,通过管理系统调取学生学籍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同时通知转出学校)。
所有转移过程都通过管理系统进行验证。转入、转出学校和双方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学生转学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
扩展数据:
其他特殊情况下的转让,不受前款规定的转让条件和转让限制。
1.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就读普通学校的,或者普通学校学生就读特殊教育学校的,其学籍可以转入新学校或者保留在原学校。
2、从普通学校转工读学校或从工读学校转普通学校,学生学籍是否转移,由学校与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协商决定。
3、出国留学的学生,应凭有效证件到现就读学校办理有关手续,并经学校主管部门批准。回国后仍接受基础教育的,应延续原学籍档案,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与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就成绩达成一致。
长沙市教育局-转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