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有哪些惠民政策?

1.改善居家养老条件,为辖区内符合条件的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老年人提供家庭适应性老龄化改造。

2.为符合条件的经济困难人员和有相关服务需求的人员提供康复辅助器具租赁服务,并给予适当补贴。

3.两节期间,对城乡低保家庭、特困供养人员按每户(人)500元标准给予节日补贴。

4.为有困难的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服务,服务比例由80%提高到85%。

5.将家庭护理服务纳入残疾人医疗护理保险范围,以减轻残疾人家庭护理的负担。

6.对符合条件、需要建档立卡的贫困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

7.对患有慢性粒细胞白血病等13特殊疾病的低收入患者承担医疗救助中的自理和自费费用。

8.走访慰问全区城乡低保对象、城乡特困供养对象、孤寡老人等群体,向每户发放米、面、油等价值500元的实物。

9.按照小学生200元/人、初中生300元/人、高中生400元/人的标准,向全区低收入、边缘家庭学生发放书证或学习用品。(区民政局)(可选任务)

10.与伤残评定定点医院签订协议,免费办理伤残评定。对重度肢体残疾和行动不便的残疾人,开展居家残疾评估服务。

11.对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给予助残助学金:高中每年2000元,中专每年3000元,大专每年4000元,本科及以上每年8000元。

12.拓展全区残疾人创业孵化基地功能,培育扶持残疾人非遗传承人,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助残工程,打造省级残疾人文化创意产业基地。培育和扶持残疾人小微企业。

13.打造双安残疾人康复中心服务品牌,为残疾人提供高质量的康复训练服务。

14.完善预防返贫动态监测体系和帮扶机制,对因原因、灾害等突发原因面临返贫的群众给予精准帮扶。

15.对有特殊贡献的人员、特殊困难人员和历史遗留特殊问题人员给予特殊保护。

16.重大节日(春节、建军节、抗战纪念日等)看望优抚对象。).

17.全区部分重点优抚对象体检。

18.为辖区200名35-64岁贫困妇女进行免费癌症检查。

19.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对困难家庭进行入户调查和评估,提高认定的准确性。

20.全区中小企业融资1亿元,缓解了中小企业发展中的融资难题。

21.对200人(次)进行了残疾人技能培训,帮助他们自主创业。

法律依据:

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通知》(11号)要求我们要探索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与耕地地力保护行为挂钩的有效机制,加大耕地用途核批力度,确保享受补贴的耕地不撂荒、肥力不下降,切实加以推进。

国家标准委和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重点是土地平整、土壤改良、农田水利、机械化道路、农田输变电设备等。,推进耕地“机械化”改造,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