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关于成都市中小学暑假开学时间安排的通知
各区(市)县教育局,成都高新区、天府新区社会事业局,各直属学校: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14-2015学年全日制中小学教学时间作如下安排,请遵照执行。
一、全日制中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学年安排
全日制中学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定于8月30-31日办理入学手续并进行入学教育,9月1日正式开课。65438+10月30日结束,10月30日开始放寒假,65438+31,教学周期21周。第二学期定于3月1日办理入学手续,3月2日开课,7月8日结束,7月9日开始放暑假,教学周期18周。全日制中学一年***52周,其中教学时间39周,节假日(含寒暑假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为***13周。初中上课时间35周,学校机动时间2周(由学校根据具体情况安排,如学校传统活动、文化节、运动会、徒步旅行等。),且复习考试时间为2周(初中最后一年第二学期毕业复习考试时间增加2周)。普通高中学生上课35周,复习考试2周,劳动技术和社会实践教育2周;高三22周课时,11周复习考试,2周劳动技术和社会实践教育。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民办中等职业学校)一、二年级上课时间35周,复习考试2周,机动时间2周(学校会根据专业情况安排实习或学徒)。农村中学可根据农事特点,在学校流动两周内安排农忙假。具体办法由各区(市)县教育局根据当地实际和劳动技术教育流动时间安排。
二、全日制小学学年时间表
全日制小学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并放假,第二学期与全日制中学同时开学,6月30日结束,7月1日正式放假。
三、工作要求
(一)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应指导学校严格执行教学计划,未经成都市教育局批准,任何学校不得擅自改变开学和暑假时间。学校调整课表超过一天的,应当报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期末考试时间原则上安排在正式放假前一周内。
(二)学校要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和规范作息时间,根据春运后期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教学活动。根据《成都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的通知》(成教办[2011]23号),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随意增加课程难度、随意增减课程数量和课时、提前结束课程,不得在法定节假日、寒暑假和周末组织学生集体补课。学校课程应当向家长和社会公示,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对学校课程进行及时有效的监管。
(三)各学校要在确保师生安全的基础上,积极组织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规定,科学安排劳动技术教育、社会实践和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