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学需要什么证书?
近日,梅州梅江区农民工家长刘先生向记者反映,自己的孩子申请入读公办学校时,被要求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当刘先生找到派出所开具证明时,民警表示怀疑。
家长们都很关心适龄儿童秋季入学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那么入学需要什么证书呢?
1.缴纳社保证明(在所居住工作的乡镇开始缴纳社会保险至现场登记之日期间的参保记录)、工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必须是监护人本人)或劳动合同等有效工作证明;
2.所居住乡镇的房产证(居住用)等有效居住证明。
父母是本市户籍,子女不是本市户籍或者没有户籍。确需在我市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就读的,现场报名需提供司法部门出具的法律文书(或当地教育部门认可的其他证明材料)。
此外,要求家长或监护人在小学一年级注册时提供儿童预防接种证,各乡镇要安排专人负责审核核实,督促漏种儿童按要求补种,并登记保存备查。
发放录取通知书和新生报到:全市小学一年级发放录取通知书的时间为6月下旬,初中一年级发放录取通知书的时间为7月上旬。全市小学、初中新生报名截止时间分别为7月9日和7月16。
各乡镇要合理安排时间,做好学位分配、发放录取通知书、完成新生注册等工作。考虑到民办学校招生不确定的特殊情况,有需求的民办学校可在8月底前进行补充报名。
民办学校招生时,按照《关于做好我市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14 [2065438]号)和《中山市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简章》(17 [2065438]号)的要求进行招生。优先考虑本镇和本市学生,确保我市常住人口子女入学问题得到全面解决。严禁民办学校未经许可超班级、超规模等违规招生。否则后果由学校承担。严重者给予限制入学、暂停入学、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