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检查中小学幼儿园的安全隐患?

据了解,近期,广西、河南、四川、山东等地中小学、幼儿园(以下简称学校)发生安全事故,造成学生伤亡。

通知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完善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机制,加强与公安、综治、宣传等相关部门在信息沟通、专项整治、应急处置、舆情应对等方面的协调配合,形成常态化安全监管机制。

通知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以预防溺水、校舍、消防、食品、上下学交通、学生欺凌和暴力为重点,结合本地实际,立即组织开展一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对查出的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台账,落实责任,细化措施,明确时限,确保全面整改落实。

通报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认真落实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相关要求,严格执行信息报告制度,突发事件和重要突发事件要尽快上报教育部总值班室。对未能第一时间报送或瞒报、漏报安全事故信息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通知强调,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建立健全学校安全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完善细化各项应急预案,落实人员责任,做好应急准备工作,确保发生突发事件时快速反应、高效应对、快速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