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长开了房间,让我叶海燕签了抗议书。
2013年5月27日,海南万宁第二小学校长彭因带六名小学女生开房被起诉后,女权工作者叶海燕在该校门前贴出告示。
向受害少女表达最起码的道义声援,有人缺席,“流氓小燕子”脱颖而出。作为一名为女性权益而战的社工,叶海燕是有备而来的。
可能有人会小声说她是炒作。哪怕她是在炒作,站在火辣辣的阳光下,自虐式地“炒作”,但无论如何,这都是一种仗义,以卑救卑,或者更准确地说,以牺牲代替牺牲。不是仗义还能是什么?
有人说司法介入了,叶海燕这么做有点多余。我觉得恰恰相反,对于陈院长的行为,不能完全把“终审权”交给司法机关。在我们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必须保持警惕并监督权力,我们必须睁大眼睛等待正义的到来。
叶海燕的声音,不仅仅是一个校长发出的,更是对那些利用手中权力侵犯弱者的“长”(包括但不限于校长)的卑微要求。当她一个人这样做的时候,可能会被解读为炒作,但当更多的网友模仿她,要求“校长”为了“放走小学生”这个起码的崇高目标而羞辱自己的时候,就说明她在中国是“自卑”的。
当然,我们关心校长们的不检点,我们更愤怒的是他们对幼儿动手动脚。我们当然关心食品掺假,我们更气愤他们给婴儿喝的奶粉掺假;即使城管打了小贩,我们也希望他们对自力更生的老人格外仁慈。“开房找我”表达了对权力滥用的无限感叹,对官德缺失的无限嘲讽,对不正之风的无限悲哀,但所有的“无限”只是想换来“适可而止”。
“校长,开房找我,放小学生走”这句看似凛然的话,实在有“一竿子打死一个船夫”的嫌疑。虽然校长性侵幼女的事件不断发生,但这只是个别现象,更多的校长还是有基本道德的。而且,在小学门口高举这个“不道德”的牌子,是一件非常不合适的事情。小学生还在天真无邪的年纪。看到这样赤裸裸的标语,对他们的人生观和世界观是巨大的冲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