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填写中小学教学仪器使用登记表
2.这个登记表有很多功能,比如设备目录,仪器登记表,总账,实验室年报等等。每所学校应配备2份以上,其中1应向市教委教育仪器站申报。学校每年年底应将更新后的登记表报教学仪器站审核盖章,同时更新保存在教学仪器站的登记表。
3.本登记表的前五页给出了2000-2004年实验室基本情况的年报,表中内容是上报教育部实验室统计报表的最基本数据。学校要认真填写表格,完善学校盖章、领导签字等手续。
4.本登记表中的设备标准是在原国家教委1993标准和2000年调整意见的基础上给出的,与现行国家标准完全一致。为了让学校明白编写部颁标准的意图,在本登记表的末尾附加了教育部《中学科学教学仪器目录》中的“说明”。
5.本登记表在仪器设备标准后面给出一个用于填写每年年底仪器库存的空栏。每年年终,学校应在相应年度的空栏中准确填写相应仪器的库存情况。通过对比年底前后的仪器库存,可以知道每台仪器的“当年净增数”,对比设备标准后可以知道“缺数”。每个科目都留出几页空白报名表,方便非部颁目录仪器和学校自制仪器的注册。
6.此登记表将作为学校制定教学仪器采购计划,为教育技术装备部门配备仪器的依据。与“教学仪器明细账”和“低值易耗品明细账”共同构成实验室的“三本”,是实验室必备的档案之一。
解释
1.本目录根据原国家教委发布的九年义务教育教学大纲调整后的高中教学大纲和教育部发布的《关于推进素质教育调整中小学教学内容加强教学过程管理的意见》编制。列出了学校完成教学任务应具备的基本装备条件,可作为各级教育部门和中学配备教学仪器的指南,也可作为民族地区农业、职业中学和双语学校开设文化课和购置教学仪器的参考。
二、目录按物理、化学、生物、地理、数学五个学科编制,可以组合使用,也可以在不同学科中使用。为满足各级实习学校和教学仪器管理部门的需要,编制了《实用科学教学仪器目录》和《按仪器编号顺序排列的目录》两份,供地方选用。
三、《目录》结合我国各地经济和教育发展的实际情况,提出了三种实践用设备方案和两种高中用设备方案,供不同条件的学校选择采用。其中,第二种方案是按教学大纲完成科学教学任务的必要的和基本的,各地应努力实现。经济较差地区的做法,可暂按第三方案配备,并积极创造条件,尽快达到第二方案的要求。第一安排方案是全面完成理科教学计划的充分条件。条件较好的地区和学校,尽量参照第一种安排方案。
四、目录中“名称”栏所列仪器为首选品种,采购仪器时应优先选用。在“可替代仪器”一栏中,列出了与前列仪器功能相近或用于相同教学内容的其他选用仪器和新开发品种,也可根据需要选用。如果“可替代仪器”一栏中的仪器已经配备,原则上不必再购置其他功能相近的仪器,应充分发挥现有仪器的效能,避免重复配备。各级教学仪器管理部门要认识到,配备“可更换仪器”一栏仪器的实验室,只要仪器仍能正常使用,就具备相应的实验条件。注意“备注”栏的“自制”仪器。凡是自制教具质量和功能可靠的实验室,也应承认其达到了设备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