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可以在城镇医保报销多少比例?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根据参保人员类别确定。
第一,学生和孩子。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654.38+0.8万元以下的医疗费用,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5%;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没有起付标准,报销比例65%。
二、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654.38+万元以下医疗费用,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没有起付标准,报销比例65%。
第三,其他城镇居民。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654.38+万元以下医疗费用,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一级医院没有起付标准,报销比例60%。
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住院两次以上的,从第二次住院起,不再收取起付标准费用。转院或住院两次以上的,按照转院或再次住院的规定补足起付标准的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