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事业单位高层次紧缺人才选聘公告【47人】

#事业单位#简介2021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选拔任用公告已发布。本次选聘的报名和资格初审通过网络进行。KaoNet为您整理了招聘条件和报名流程,供您参考。

一、遴选目标和基本条件

(一)选择对象

第一类:全国高校博士生;全国“双一流”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见附件1)、浙江省12重点本科院校和5所“省部市共建商科院校”(见附件2);2021温州三本本科高校优秀研究生(见附件3)(以学校确定的名单为准);他毕业于923所外国大学(原计划,见附件4),并被列入最新的ARWU、QS、美国新闻世界前200所大学名单(见附件5)。

第二类: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定向培养学生、委托培养学生、攻读学历学位的在职学生、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独立学院毕业生;已被温州瓯海区各级机关事业单位聘用的人员不纳入聘用范围。

(二)聘用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拥护中国* * *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3.浙江省户籍(以2021、2021年4月户籍所在地为准),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以以原籍地户籍报名(原籍地是指高考通过,被高校录取时的户籍所在地)。

4.0990+10月65438+65438后出生的本科生,0985+10月65438+65438后出生的硕士生,0980+0年65438+65438后出生的博士生。要求具备副主任医师以上资格的单位代码为18-20的岗位,1975 65438+10月1后出生,已取得主任医师资格的人员年龄放宽至1970 1。

5.2021国内高校本科毕业生、研究生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博士生必须在31,20265438年7月前毕业,在31,20265438年2月前拿到学位。留学人员须在2021 65438+2月31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含本科)证明。

二、招聘单位及具体岗位要求

(1)聘用单位及具体岗位要求详见《温州市瓯海区事业单位选聘紧缺高层次人才计划表(2021)》(附件6)。

(2)选调岗位的职业资格审查按照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管理规定>其他文件的通知(交高[2012]9号)《关于印发学位授予与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的通知(学位[2011]11)进行审核。未列入《目录》的专业或高校新设专业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近的,由考生提供相应的学习课程等证明材料,聘用单位本着“相近、相似”和“宜宽不宜窄,有利于人才选拔”的原则审核专业条件,可根据实际情况从宽。

三。注册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报名和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进行。

报名时间:4月12日9时-4月18日6时。

资格初审时间:4月9:00 12—19:00 4月17: 00。

报考人员登录瓯海区人事考试录用系统(网址:/),点击“网上报名”选择相应考试,注册个人信息(需先进行手机验证,因系统限制必须是浙江移动的手机号),然后选择报名该岗位。逾期不接受报名和注册。聘用单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进行初审。

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不合格者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入围下一环节。

四。资格审查和面试

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面试人员提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见附件8)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提供的证件(证明)不符合选调岗位资格条件的,不得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情况,按照1: 3的比例抽取面试对象。低于上述比例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资格审查对象,或减少或取消岗位计划数。

动词 (verb的缩写)采访

面试由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是进一步考察应聘者的岗位匹配度、实际解决问题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合格分数线70。面试不合格者,不进入后续环节。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计划数1: 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对象。面试成绩相同的,根据面试情况选择体检和考核对象。

卫生健康系统非卫生技术专业岗位面试方案同上,其他岗位面试和卫生技术专业岗位面试方案由区卫生健康局另行组织实施,具体方案另行发布。

六、体检和考核

体检时,考核对象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通知),凭本人二代身份证在有效期内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及考核标准参照2021浙江省公务员录用相关标准执行。如有自动放弃或体检考核不合格者,在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宣传

体检、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瓯海区市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八。雇用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

九。其他事项

(一)考生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通过报考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二)在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过程中,我们将按照新冠肺炎的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对相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理解、支持和配合申请人。

(三)本次遴选工作由温州市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用人单位* * *,组织实施,程序规范,纪律严明。一经查实,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聘用单位派驻纪检监察组参与本单位聘用全过程,履行监督职责。

(五)本公告相关事宜,请密切关注瓯海区市政府网站。

(六)本公告由温州市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温州市瓯海区委组织部、温州市瓯海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报名电话:0577-88538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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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双一流”大学排行榜。xlsx

温州三本院校名单。xlsx

浙江省重点本科院校及“省* * *部市共建商科院校”名单。xlsx

中国(境外)机构列表。docx

ARWU,QS,美国新闻世界前200所大学排行榜。xlsx

2021温州市瓯海区事业单位招聘紧缺高层次人才计划表。xlsx

2021温州市瓯海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办法。文件

2021温州市瓯海区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报名材料一览表。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