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因病休学需要教育局批准吗?
休学是指因病或其他原因暂时休学,学籍仍在学校保留。休学期满后回学校继续学习。
暂停程序
办理时间:正常学期内。
承办部门:教务处教务处
办理程序:学生如要休学,须本人书面申请(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等。),由所在学院提出意见,报教务处审批。
处理过程
1.学生因病通过校医院提出诊断意见和休学建议,学生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休学申请表。
2.经院(系)领导审核同意后,报送教务处教务处。
3.教务处教务处经审核符合休学条件的,发出休学通知。
4.学生凭《离校通知书》办理离校手续。
5.学生要去学校教务处拿休学证明,拿着已经完全上缴的离校通知回家休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