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第二师范学院2023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范入职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于人社发〔201658)

一、单位简介

重庆第二师范学院是一所以教育学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以服务0-12岁儿童成长和教师教育协同创新为鲜明特色的全日制师范院校。

学校始建于1954,1973更名为重庆师范学院,1984并入重庆教育学院,2012改建为重庆教育学院。

* * *有12所二级学院,16万多名本科生。

本科专业39个,涉及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经济学、艺术学、医学等学科。

学校有南山和学府大道两个校区,占地621.4亩,建筑面积39.28万平方米。

正在规划铜梁新校区,占地1.200亩,校舍面积46万平方米。

学校继续发挥独特的办学优势,坚持错位发展。

学前教育、小学教育被确立为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儿童发展、教育心理学等6门课程被评为重庆市一流课程、重庆市思想政治教育示范课程。

建立了全国首家儿童教育研究院和西部儿童大脑与认知科学研究院,建立了“儿童大数据重庆工程实验室”等57个针对儿童特点的校级研究平台、研究院和工作室。

“儿童营养与健康发展协同创新中心”入选重庆市高层次科研创新平台培育计划,建设了儿童教育、药用资源、特色医疗食品等6个市级科研创新团队。

经教育部批准“教师发展协同创新国家实验基地”和“国家语言推广基地”,率先在成都、重庆建立学前教育、小学教育、教师教育三大联盟,建设重庆市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等市级基地,成为教师培训、决策咨询、研究指导等教师教育的重要支撑。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

三、招聘单位和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工作人员。具体岗位条件见附件1。

四、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国人民的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品行良好;

4.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对该岗位要求的必备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在本次招聘范围内。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未执行完毕或者是刑事案件的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未作出不起诉决定,人民法院未宣告无罪的;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本单位人事纪律,被本单位开除或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聘用)纪律被禁止参加考试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相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失信情况。

军人;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未达到本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聘用)公告或双方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已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聘用)的人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在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师范(医学)生,服务期未满或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就业协议的。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的人员。

(3)年龄计算

本公告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比如“35岁以下”就是36岁以下,等等。

其中,退役军人报考年龄要求可放宽3岁。

(4)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本次招聘的人员需要及时上岗,所以考生凭已取得的研究生毕业证和学位证报考;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申请人,须在报名时出示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

专业资格考试参照《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和专业目录》(附件4)和《重庆市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下半年修订)》(附件5)进行。

考生所学专业符合专业目录之一。

职业资格考试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应诚实、准确、规范地填报毕业专业。

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的专业名称相似,但不完全相同。经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审核确认后,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5)特殊说明

本公告要求的条件中,“以上”、“以下”、“之前”、“之后”均含本级(本数),35周岁以下的,均含35周岁;3年以上工作经验是指3年工作经验;职员9级以上,包括职员9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动词 (verb的缩写)注册和资格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报考和参加考试。

(a)提交申请。

考生于2023年2月24日9:00至3月2日17:00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首页“我要办”中“人事考试网上报名”和“委托区县社会服务考试”栏目,点击“2023年上半年重庆教育学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进入报名系统。

报名信息完成后,请上传正面电子证件照近期2寸免冠照片(jpg格式,像素要求在144×180以上,文件大小在30kb以内)。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和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应聘人员应认真核对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填写应聘信息,用人单位将在后续资格审查中进行审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阶段的资格。发现报考人员提供伪造的学历(学位)、职称、招聘公告要求的专业(执业)资格、《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录用承诺书》等身份证件和材料取得考试资格的,由报考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资格初审。

各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和职位报名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后1天内提出审核意见。

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审查不合格的,应当说明原因。

(三)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后1天内在报名系统中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如因错误导致信息未通过,可于2023年3月3日17:00前及时修改,资格复审。

资格初审不合格者不能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要慎重选择报考人员和职位。一旦通过资格审查,报考人员不能更改报考人员和岗位(如对资格审查结果有疑问,可咨询具体用人部门。联系方式见附件1)。

(4)网上支付。

报考人员通过初审后,须于2023年3月4日17: 00前通过报名系统网上缴费。按照市财政、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每名报考人员缴纳报名考试费50元。

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确认。

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5)打印准考证。

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请于2023年3月9日9:00至2023年3月6日9: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使用A4纸,确保字迹和照片清晰)。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其他注意事项见准考证。

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如因各种原因不能提供身份证原件,须出示派出所出具的临时身份证明,临时身份证明需本人照片、身份证号和派出所公章)准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

因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六)未达到经办人员比例的。

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职位数之比必须达到5: 1。

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减少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岗位;其中,急需人才,相关情况经市直事业单位综合人事管理部门认定后,可作为紧缺岗位。

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考者,退还其报名考试费。

第六,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其中A类岗位面试分为专业技能测试和综合面试,B类岗位面试为综合面试。

各岗位具体考试科目详见重庆第二师范学院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职位表(附件1)。

(一)笔试

1.笔试为公共科目,成绩100,笔试时间90分钟。

笔试内容为公共事务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时事政治、高等教育、教师职业道德等。笔试范围见附件6。

笔试以闭卷形式进行。

考试时间暂定为3月11。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其他注意事项请以准考证为准。

考生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首页()的“我要办”中“人事考试网上报名”、“区县委托及社会化服务考试”栏目,点击“2023年上半年重庆教育学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进入报名系统,点击“成绩查询”进行查询。

2.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的规则:

(1)笔试缺席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二)进入A类岗位专业技能测试的考生,按照技能测试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5:1的比例和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

进入综合面试的,按照招聘岗位人数与笔试成绩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之和3:1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

(三)进入B类职位综合面试的人员,按招聘职位数5:1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

(4)最后进入专业技能测试或综合面试的考生成绩相同的,平行进入。

面试实际人选未达到预定比例的,可按2:1的最低竞争比例进行面试;竞争比低于2:1的,相应减少招聘名额。招聘名额不能减少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二)资格审查

具体复审时间和地点由用人部门电话通知。请凭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专业(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材料,按通知的时间、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并缴费。审查材料见附件2。

完成缴费并通过资格复审者,参加面试和心理测试;确认主动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按报考该职位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1次。

若考生笔试总成绩相同,则平行进入面试。

申请人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录用承诺书》(附件3)。未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聘用承诺书或被查实处于最低服务期的,取消其后续环节和聘用资格。

(3)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主要考察考生心理素质和心理健康的综合情况。

心理测试暂定为综合面试前,测试结果不计入考核总分,但作为聘用的重要参考。

(4)面试

面试由学校组织实施。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在重庆第二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重要通知栏。

面试过程中,专业技能测试方式为试讲,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操作水平和专业实践能力。

A类职位综合面试为无领导小组面试,主要考虑应聘者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

综合面试B类岗位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虑应聘者的综合分析和岗位胜任能力。

各岗位面试方式详见本公告附件1。

所有面试方式成绩均为100分,专业技能测试时间不低于10分钟,综合面试时间不低于10分钟。

面试的组织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于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由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结果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在重庆第二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重要通知栏公布。

综合面试未形成有效竞争的考生未达到80分,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6)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a类工作:

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30%+综合面试成绩×40%。

b类工作:

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

总分按百分比计算,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两位。

七、体检和检查

体检人选按拟招聘职位数和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1:1。

总分相同时,依次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者,在学业水平、职称、职业资格、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等方面优先录取;如果还是一样,那就试试结构化面试,加试分数最高的优先。

体检由学校按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应当在县级以上指定的有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

未按时到定点医疗机构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

体检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2065〕140号)的规定,结合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要求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体检表》。

体检应当在县级以上指定的有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

除按有关规定应当当场或当天复检的项目外,学校或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经学校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以体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学校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是否需要回避等。检验结束后,应当如实作出检验结论。

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

考察要坚持“谁进谁审”的原则,考察组要按照“谁考察、谁负责”并不留痕迹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考察人员的人事档案、信用记录和违法犯罪记录,核对拟考察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等相关材料是否真实,注重实地考察、延伸走访和官网查询。

其中,学历、学位、信用状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中国高管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进行核实。

检查结论为不合格的,检查组应向对象说明原因。

报考者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经核实报考者资格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的资格。

其中,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的,按面试人员更换规则进行递补;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的,不再递补该空缺。

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体检、考察期间被确认自动放弃资格的,可按考试总成绩1次递补缺额。

拟聘用人选一经公示,因各种原因空缺不予填补。

需要递补的,按照该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面试综合成绩不低于70分。

八。宣传

考试、体检、考察等相关事宜在重庆第二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网址:rsc/)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人选名单将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毕业院校、专业及学历(学位)、笔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毕业时间、职称、专业(执业)资格及其他应当公示的事项。

九。就业和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拟聘用的。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报事业单位综合人事管理部门审批。

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新招聘人员备案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单》,报事业单位综合人事管理部门审批。

招聘单位与员工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聘任制实施办法》(渝人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建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和相关待遇。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

试用期满后,正式录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在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相关人员隐瞒相关信息导致人员条件不符合公开招聘时岗位条件要求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X.纪律要求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格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65〕1号)。认真执行《关于印发公开招聘六个配套文件的通知》(于人社发[2016]281号)等相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如有违纪行为,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报考者的备案材料或者信息有弄虚作假嫌疑的,应当立即核查,未核查前暂停聘用;发现报考者提供虚假材料、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的材料、信息不真实而影响审核结果,或者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考察的,给予不合格结论,不予录用。

报考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业(执行)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不良和不诚信行为,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纳入个人诚信档案,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年内限制在我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

XI。其他人

对于招聘过程中涉及的相关问题,请通过以下方式咨询:

1.本公告由重庆第二师范学院负责解释。

考试事务

2.在线注册技术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问题和情况邮箱为2522912065@qq.com(此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1。2023年上半年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职位表

2.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3.政府机关和机构工作人员诚信申请的承诺。

4.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

5.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下半年修订)

6.笔试科目的范围

附件下载:

1.附件1:2023年上半年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职位表。xlsx

2.附件2:资格审查所需材料。文件

3.附件3: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聘用承诺书。文件

4.附件4: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文件

5.附件5: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下半年修订)。文件

6.附录6:笔试科目考试范围。docx

如果你对自考/成考有任何疑问,不了解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了解自考/成考地方政策,点击最下方咨询先生官网,免费获取复习资料:/x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