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湖北省十堰市阳光小学招生公告

张湾区阳光小学计划于2015年8月正式投入使用。阳光小学秋季招生公告如下:

一、招生时间:

预注册1,7月5日至7月10。2.8月26日至8月28日正式报名。3.9月1日正式上课。

二、招生对象:

1-6年级适龄儿童。

三、招生范围:

北京北路两侧、十堰强制隔离戒毒所以东、北京路延长线熊家湾立交桥转盘以西居民子女;十堰篷布厂神定河桥以东发展大道,十堰大道与东环路交叉口以西,发展大道两侧居民子女;北京路延长线两侧居民子女(不含郑东国际社区),北京北路熊家湾立交桥以南,市体育中心以北;熊家湾村、马家沟村、阳光古琦社区居民子女(熊家湾小学因搬迁暂停招生,服务范围内学生暂由阳光小学招生)。

四、“内源性”识别方法:

1,具有十堰市户籍(不含云阳区)。2.学生家长(或法定监护人)有学校招生范围内的房产证。因特殊原因无房产证,但学生法定监护人固定住所位于学校招生范围内的,学校经调查核实后组织人员办理入学手续。3.学生应该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住在一起。4.小学一年级学生必须年满6岁。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同学,请持户口本、房产证等手续到学校进行预登记。

五、流动人口子女上学:

按照媒体公示的《张湾区辖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计划》执行。

不及物动词其他事项:

1.报名地点:阳光小学办公楼一楼接待室。

2.联系电话:0719-8672331,8672332;

13972507889(肖老师)18671183360(艾老师)

13669095378(翁老师)

张湾区阳光小学

2065438+200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