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江西省鹰潭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施意见

为做好鹰潭市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招生方式

(一)划片招生

2021秋季,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学区按照《鹰潭市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区划定规定》2021执行,社会力量举办的义务教育学校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高新区、新疆新区可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地具体招生办法。如遇与月湖区生源区交叉,须与月湖区协调解决,并上报教育行政部门。

(2)随机分配

划片招生后,根据具体情况实行随机派位。

一是当区内学生人数大于各校招生计划时,采取随机派位的方式确定招生名单。未被录取的学生可在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报名参加随机派位招生。随机派位入学后未确定就读学校的适龄儿童,由市、区统一招收,相对就近入学。

二是当区域内学生人数少于学校招生计划时,学区内学生直接入学,随机分配空余计划招生。随机派位的对象为学校招生区域内学生人数超过未列入学校招生计划人数,且在市区有固定住所(房产)或月湖户籍的适龄儿童。

随机派位程序:根据情况,确定实行随机派位的学校。学生应按公布的随机派位学校填报招生志愿,按本人意愿随机派位,仅限一次。随机派位未确认学校的,执行指定学校。

随机派位由市、区招办组织实施。中招办确定了随机派位的计算机程序,邀请了NPC代表、CPPCC委员、督学以及学校和家长代表现场监督,派位结果当场公布。

(三)指定招生

随机派位后未被确认入学的适龄儿童,入读指定学校。

(四)自主招生

社会力量办学实行自主招生,其招生计划必须报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实施。

(5)移民子女的入境

外来人员子女小学实行定点招生,小升初按学生居住的学区向学校提出申请。如果学校有学位,学校提交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后直接招生。超过招生计划的,随机分配招生。流动人口子女须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居住证、就业证明(营业执照)、家庭租房合同以及本人的身份证明和居住证。

二、招生程序

(一)调查。

适龄儿童和监护人于6月20-30日到学校登记摸底,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工作人员核对相关信息,各学校安排专人对学区内适龄儿童进行摸底调查。小学六年级由学生所在学校进行摸底调查,非月湖区学生由初中进行调查。考察结果按属地关系报送各区招办,审核无误后报市教育局招办。学生必须提供的材料是户口本和已交付使用房屋的产权证明(房产证、正式购房合同和全额购房税务发票、银行按揭贷款合同)或房管部门认定的公有住房租赁合同。不按时上报信息的适龄儿童,如果学校没有学位,会被送到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2)上报招生计划。

城市义务教育学校(含社会力量办学)结合学校实际情况,于5月20日前报送2021-2022学年招生计划。

(3)新生入学

新生直接到学区相应的学校注册,按隶属关系办理入学手续,入学顺序是:

一是军人子女、公安烈士子女、公安英烈子女、因公牺牲公安民警子女、一至四级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持有商户卡的商户子女等。符合择校条件的,由市、区招生办根据学校学位情况确认后在相关学校办理报名手续。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消防救援队员子女按国家、省、市相关文件执行。

二、根据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房产证(一套房屋三年产权只能招收一名主要业主子女)、公租房(房管部门批准的公房租赁合同、水电发票)等相关材料(即双证)确认学区,办理登记入学手续。具体确认方式:凡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①其家庭户口簿、房产证在同一学区内;(2)父母没有单独的住房。学生及其父母一直随祖父母居住,并在同一户口簿登记三年以上的,可以由祖父母的房产证和户口簿确认学区;(3)户口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同一住址,且本人无房,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租房居住,持有房管部门核准的公有住房租赁合同(三年以上);(4)随父母工作调动,由外地迁入本市并经教育行政部门确认的适龄儿童。

三、以上两类招生中有学位空缺的中小学,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凭本人房产证或房管部门认可的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在其学区内登记(即证件)。学生人数不大于学位数时,办理入学手续。报名人数超过学校学位数的,随机派位。

四是以上三类招生后仍有空余学位的学校,优先安排月湖行政户口且在本市市区有固定住所,尚未确定入学的适龄儿童随机派位安排就读。

五是随机派位后未确定入学的适龄儿童,由市、区招办统一协调安排,相对就近入学。

六是无本市城镇户口、在学区内无房产的外来人口子女(持居住证和营业执照),在指定学校就读。视各校招生情况,安排其就近进入学位相对空缺的中小学就读(如本区招生人数大于学位数时,采取随机派位或现场抽签方式入学)。

三、招生时间

调查时间:

新生:6月20日前——6月30日、7月2日前报情况。

六年级毕业生:6月20日-6月30日,7月2日前上报情况。

新生入学时间:

新生:8月25日-8月30日。

七年级新生:8月20日-25日本地学生。

8月26日至30日,农民工子女。

四。资格考试

各学校要认真审核新生信息,如果审核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学校要将学生档案退回中国招生办,重新确认学校。各种材料的提交期限以调查时间为准。初中随机派位申请表在学校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

学校不得擅自从非本学区或其他地方招收新生。

五、招生要求

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按照省有关文件精神和鹰潭市解决城市义务教育大班额问题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招生和办学行为。首先是严格控制入学年龄。二是严格控制班级规模。小学一年级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七年级每班不超过50人,年龄在2065438+2005年8月31之前出生。二是均衡教学。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任何学校不得举办所谓的快慢班、尖子班、超长班、高级班、双语班等。,不得以此名义收取任何费用。9月15前,各中小学将新生花名册(学号、姓名、出生日期、父母姓名、家庭住址)报送市教育局备案,录入学生学籍系统,并将新生花名册以电子表格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jxytjw@163.com、ytjyjjk @ 163 . com

附:2021鹰潭市义务教育阶段划片学区的规定

鹰潭市教育局

2021六月17

附件:

鹰潭市义务教育阶段学区划片规定2021

一、鹰潭市区小学招生学区划片范围

(1)鹰潭市第一小学星河汇校区:星河汇社区生源。

(2)鹰潭市第十小学

1.浙赣铁路线以北、信江以南、五洲路以西至月湖区范围内的学生(星河汇小区除外)。

2.浙赣铁路线以南,天街路以北,白鹭江以东,龙虎山大道以西。

3.浙赣铁路线以北、信江以南、湛江路以西市区外户籍,无房产证但有居住证的学生。

(3)鹰潭逸夫小学

1.浙赣铁路线以北,信江以南,湛江路以西,五洲路以东。

(4)鹰潭市第一小学

湛江路以东,建设路以西,胜利路以北至信江地区。

(5)鹰潭市第五小学

1.湛江路以东,交通路以西,胜利西路以南,浙赣铁路线以北。

2.交通路以东,郑达路以西,胜利东路以南,环城路以北。

3.市里的五个小大院。

(6)鹰潭市第八小学

1.环城东路以南、浙赣铁路以北、交通路以东、海斯路以西(公路局)。

2.浙赣铁路以南,白鹿纸以北,龙虎山大道以东,大宝山路以西。

(7)鹰潭市第九小学、鹰潭市第八中学。

1.白鹿纸河以南,龙虎山大道以东,大宝山路以西,320国道以北。

2.龙虎山大道以西,天街路以南,白露河以东,320国道以北(白露小学建成后纳入白露小学)。

3.阔康山水,洪门电厂和旧面粉厂。

鹰潭九小和鹰潭八中小学部是同一个招生区域。考生应先填报志愿,按照学校招生计划和双证优先的原则录取。学校报名人数超过计划的,随机录取。

(八)市师范大学附属小学

1.建设路以东,湖西路以西,胜利路以北至信江。

2.郑达路以东,湖西路以西,环城路以北,胜利路以南。

3.东至海斯广场(含海斯广场),南至环城路、西至湖西路、北至浙赣铁路的海斯路。

(9)鹰潭市第七小学

1.环城路以南,湖西路以东。

2.浙赣铁路线以南,大宝山路以东。

3.嘉禾山庄和东四村。

(10)鹰潭市第四小学

1.环城路以北,湖西路以东,元里路以西。

2.湛江路以东市区外户籍,无房产证但有居住证的学生。

(11)鹰潭市第六小学

1.元里路以东,环城路以北,信江以南。

2.265旅(265旅社区)。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有居住证)安排入读第四小学、第十小学、四清小学、上桂小学、桥东小学。

(12)高新区附属小学

天街路以南,龙虎山大道以西,白露河以东,320国道以北。(白鹿小学建成后)。

白露河以西,临安物流园高新区行政区域生源。

(13)新疆新区附属小学

新疆河以北行政区和新疆新区的学生。

(十四)320国道以南学生到上桂小学、桥东小学。

二、鹰潭市初级中学区划片范围

(1)鹰潭二中(南校区)

浙赣铁路以北(上行发车线为上海方向),信江以南,湖西路以西,老码头沿鹰潭宾馆围墙跨越林吟东路至金山龙路,跨越胜利东路与永正路连接至环城东路,沿环城东路至郑达路与南站路以东区域连接。

因鹰潭二中(南校区)校区改造,鹰潭二中(南校区)新生安排在鹰潭二中实验中学校区上课。

(2)鹰潭市第三中学

1.浙赣铁路线以北,信江以南,以东:从老码头沿鹰潭宾馆围墙穿过林吟东路至金山龙路,穿过胜利东路,连接永正路至环城东路,沿环城东路连接南站路以西的月湖城区至郑达路。

2.2020年,浙赣铁路线以南的三中学区学生可入读三中。

(3)实验中学

1.湖西路以东,信江以南,军民路北段以西,胜利东路以北。

2.浙赣铁路线以北、湖西路以东、胜利东路、梅园大道以南、梨园路以西、嘉禾山庄以西(含嘉禾山庄);环城东路以南(嘉禾山庄至凤山段)。

2.浙赣铁路线以南,大宝山路以东。

3.浙赣铁路线以南,戴宝山路以西,南站路以东。(本地区学生也可就读八中,2022年本地区转入八中。)

除了前童嘉中学区的学生。

(4)鹰潭四中

1.月湖城区军民路以东,梅园大道以北,信江以南。

2.梨园路以东,嘉禾山庄以东(不含嘉禾山庄,含东四村、265大队小区),环城东路以北(嘉禾山庄至凤山段)。

(5)鹰潭二中(新疆校区)

1.新疆新区城市社区的学生。

2.原五中学区进入鹰潭二中(新疆校区)。

新疆新区学校网点布局到位后重新调整学区。

(6)鹰潭五中

新疆新区行政区域内的学生。

(7)鹰潭市第六中学

1.白露河以西,高新区行政区域内的学生。

2.高桥社区、上桂村委会、桥东村委会的学生(如果学生自愿来自本区,也可就读鹰潭三中)。

(8)鹰潭市第八中学

1.浙赣铁路以南、南站路以西、白鹭江以东(原童嘉中学区学生除外)。

2.浙赣铁路线以南,戴宝山路以西,南站路以东。

注:本方案中月湖区招生区域指月湖区城区,不包括原童嘉镇、四清街道办所属学校的招生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