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二读后感

仔细看完一部作品,大家对生活或事物一定有很多感悟。这时候看完最关键的感受就是不能忘记。想知道读后感怎么写吗?以下是我读完高二后为你收集的。欢迎分享。

读完高二,我们都知道曹刿辩论的故事。曹刿在公元前684年的长勺子战役中是一个光芒四射的人物。他的自荐精神,取信于民的战略思维,对战斗机优秀人才的把握,实在令人钦佩。而这场战役中的一个重要人物吕庄公却常常被人们忽略,这对于我来说一直有些不公平。我想问一下,如果当年不是他用人才,让的军事思想得到充分发挥,鲁能打赢这场仗吗?

今天,重读《曹刿论辩》对鲁庄公有五大褒奖。

1.《赞鲁庄公》广而告之,让一个乡镇的野草人也能参与辩论。

第二,《赞鲁庄公》对曹刿食肉动物的严厉批判,他不关心他人、不信任他人的尖锐见解,至今仍能虚怀若谷。

第三,赞鲁庄公敢于去拜访曾经的敌人,与他并肩作战,与他同骑,愿意在战斗中充当配角,让有能力的人来掌旗。

第四,赞鲁庄公没有被三鼓的气势吓倒,他决心选人。他不收回自己的生命,不撤退,不干扰有能力的人的作战部署。

5.赞鲁庄公善于总结经验。他可以问他的理由,请教专家,学习战争规律,提高自己的才能。

在人才层出不穷的今天,鲁庄公的所作所为难道不是令人钦佩的吗?

呼吁现在很多曹刿:希望有更多的吕庄公。

西游记,我们都知道,是四大古典小说之一,是一部非常好的小说。其中,讲的是唐玄奘四师徒的来历,以及他们在西游记中遇到的困难。在天道的帮助下,他们四人终于历经八十一难,抵达西天佛祖处,获得真经。

在这部小说中,我个人认为有点欠缺。比如孙悟空在天宫大闹的时候,我们都知道连玉帝都被打了一顿,但是在和人间妖魔搏斗的时候,却被妖魔打得落荒而逃。在天将的帮助下,他化险为夷,救了师父。这不是矛盾吗?

况且孙悟空的如意金箍棒有十几万斤重,可是连那些妖魔手里的武器都打不出去,这金箍棒再重也没用。不就是一根普通的铁棒吗?我觉得这里有一些不足。

还有,这部小说要歌颂唐玄奘师徒之死!而且每次救师父的主要不是孙悟空和他的徒弟,而是天庭的将军们。那不是赞美上天吗?这难道不是用词不当吗?

但是西游记还是一本好书,因为时间证明了一切,之所以流传至今,就是因为这是一本好书。

一个人读完高二,回到原地,才会伤心地承认自己真的迷失了。我辛辛苦苦在生元叶上跑。我以为我已经走远了。我以为我会很快到达,但现实把我扔回到我原来的地方。风从四面八方吹来,但我不知道要去哪里。

少年维特,也许我们都有。爱一个永远得不到的人,真的是世间一大悲哀,值得人们同情。不幸的是,维克多是一个极度情绪化和极端的人。一旦爱上一个人,他就忘记了全世界。他的心,为爱而生,也为爱而死。当他有了预感,确认这段爱情会永远这么痛苦的时候,他的精神彻底崩溃了,最后他平静的选择了死亡。我很惊讶,世界上还有一些强烈的爱。爱一个人可以达到这样的程度。但是可怜的维克托,多么值得我们同情!

一个人在恋爱的时候可能会成为一个聪明的超人,也可能会成为世界上最愚蠢的人。

高二反思4《格列佛游记》是一部充满讽刺和批判的小说。

这本书讲述了格列佛在小人国、成人、飞岛和智慧国的冒险故事。从傲慢的小人国,到自以为是的大人国,再到愚蠢愚钝的飞岛国,最后到机智聪明的国家。每个国家都有其突出且不容置疑的优点,但也或多或少有其不容忽视的缺点。

最让格列佛流连忘返的是慧智之国,是理智与美德的完美结合,也是让人怀念的天堂。

作者的叙事技巧和讽刺能力在本书中得到了充分的展示。随意中不时出现的幽默叙事,平静中扣人心弦的故事情节,轻云淡风中发人深省的哲学思考,动物,人性,光明,灰色,无知,高级,幼稚,聪明,都清晰准确地出现在我的眼前。有时让我心领神会,开怀大笑;有时候会让我陷入沉思,领悟到一些东西;有时候会让我哭笑不得,无可奈何。

《格列佛游记》真是文学史上的杰作!

寒假读了《爱的教育》,让我学会了感恩爱,学会了互相尊重和爱护。

《爱的教育》是意大利四年级学生恩里科用一学年十个月时间写的日记。全书100篇,主要由三部分组成,但无论哪一章哪一节,“爱”都表现得淋漓尽致,大到对国家、社会、民族的爱,小到对父母、老师、朋友的爱,处处扣人心弦,感人至深。

爱是我们每个人经常谈论的一个词。然而,有时候,我们常常忽略了身边的爱,比如父母对孩子体贴的关怀,老师对学生的引导,朋友间的相互安慰...这些往往被我们认为是理所当然的,只是我们没有仔细去欣赏。而如果你经历了,你会觉得生活是多么美好!

所以,当我们遇到挫折的时候,不要怨天尤人。我们应该静下心来,细细品味身边的一切。我们一定会发现这个世界上有那么多爱我的人,爱我的人,帮助我的人。多幸福的事啊!

关于高二阅读六的思考今天,我们学习了林的课文《偷偷阅读》。

早在暑假的时候,我在一本字帖上看到“偷读”这个名字。我皱着眉头说:“这绝对不是好文字。偷,偷书!”一开学,我就眼巴巴地盼着语文书快点发出去。语文书一送到我手里,我马上翻到第一课,原来是《偷偷读书》。但我一读到第六段的最后一句,就惊呆了:原来林小时候没钱买书,去书店“偷”书。顿时,我对林的误解烟消云散了。

看完这个故事,我深有感触:上世纪二三十年代,中国经济相当落后。不幸的是,作者林也出生在那个落后的时代。但林从小就喜欢看书,所以没事就跑去书店。当时的书价虽然不贵,但对林来说无疑是天价!她不得不通过偷窃来阅读她最喜欢的书。

海印热爱阅读,这是对我最大的冲击。我觉得她爱读书,毫无疑问是为了中国的崛起!

《格列佛游记》是一部教育小说,按照成人国家、小人国、飞岛国、智驱国的顺序讲述了格列佛的经历。

这篇论文的主人公是一名医生,在船上有许多海外冒险经历,后来成为一名船长。喜欢冒险,聪明机智,圆滑通情达理,刚毅果断。

在主人公十六年零七个月的冒险历程中,易* *遇到了三王二主,经历了四国。

其实我最喜欢《以智治国》。“以智治国”的统治者虽然和我们一样是理性动物,但他们比我们更善良、更有节制、更有礼貌...而我们为了个人利益而犯罪,在“以智治国”中没有这种现象也没有法律,主角的主人也很善良热情。

小人国里面都是内行人,尤其是那些财政部长和野心勃勃的昏君。主人公帮了他们那么多,他们却对主人公怀有恶意。最后,一位大臣告诉英雄。这说明小人国还是有好人的。

看了格列佛游记,尤其是小人国和智慧国,看到了人性的贪婪。

关于高二阅读8的思考今天,我们学习了课文《偷偷阅读》。

文章讲述了一个因为家庭问题买不到书的小女孩。因此,她每天放学后都去书店看书。虽然有时候店员会把她踢出去,但她从不放弃。读书虽然是书内的乐趣,但却是书外的恐惧。但她心里一直记得语文老师说的话——记得你是吃着学着长大的。

但是,想想自己,课外书在书桌上,却很少看,有时候也就看几页,还看了很多漫画书。书里的小女孩读书环境一点都不好,担心随时会被店员赶出来,但她还能认人,真的会读书。但是我可以吗?有舒适的椅子坐,环境安静。没有人打扰我,但是我不能努力学习。我真的很惭愧。

我以后一定努力学习。纠正不认真读书,不看自己不喜欢的书的习惯,珍惜我今天能拥有的良好阅读环境,把每一本书都读好,把书上学到的知识灵活运用到生活中。

读高二后,我偶然得到一本王蒙的《王讲红楼梦》。仔细看了n天,这位著名作家的文字功底深厚,非常有趣,充满了文学气息。真相:看完这本关于红楼梦的书,感触良多。作家在书中用了“天感”这个词,他称之为“捏造”。这个“捏造”实在是恰如其分:申英的侍者重生了,绛珠草含泪报恩。这难道不是天赐之爱吗?!一直喜欢红楼梦,期待一生天赐爱情。恋人之间的那种“默契”,就是恋人之间的“默契”。有了“默契”,他们彼此忠诚,所以有权无休止地批评和完善对方的感情生活和表现,甘地在感情上接受了这一切。没有默契,一切都会烟消云散。有一段话相当经典:眼泪是什么?眼泪是亲情,最亲情。“上帝”在造人的时候,创造了人类发达的泪腺,于是爱情就成了晶莹苦涩或冷热的泪珠。谁得到的亲情多,谁得到的眼泪就多,谁得到的眼泪多,就证明他没有虚度人生,没有白走。多情的一生,就是这样表达得淋漓尽致...

这本书的语言几乎是口语,上面写着和孟正在面对面地做报告。如果你想研究红楼或者有严肃的学术讨论,这本书不适合。但作为一本人人津津乐道的书,听听王蒙如何解读这部深刻的红楼梦,还是值得一读的。我比较喜欢王蒙对王熙凤的评价...

最近看了一本小说《格列佛游记》,跟着斯威夫特游历了大国、小人国、岛国、回民国。作者用幽默的笔调讽刺了这个社会,让我知道了人性的善恶。

在这些故事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大国小国的奇遇。

两个小人国,古不来夫斯古国和小人国,以前交往很多,非常友好,为了打大头或者小头,互相打起来,从而发动了战争。这位英雄帮助利力浦特打败了前来入侵的不来夫斯古,并得到了奖赏。但是贪婪的国王并不满足。他想让英雄一举摧毁布雷斯库,但英雄拒绝了。再加上大臣们的污蔑,伤心的主人公逃到了布雷斯库。布雷斯库国王非常公正忠诚,安全地把英雄带回了英格兰。

看完这个,心里不禁有些想法。所谓“良药苦口利于病,忠言逆耳利于行”。但是有多少人能做到呢?所谓的甜言蜜语,最会麻痹你。书中的智慧之国,就是我们追求的理想社会。每个人内心都是纯洁善良的,没有猜疑,没有谎言,没有贪婪。

虽然这个社会不可能有这样的场景,但我还是希望大家能保持一份爱,一起创造一个美好的世界。

今天读完高二,11,老师让我们写《爷爷的花园》读后感。这篇文字的读后感不好写,因为道理不深刻。另外,如果别人对这篇文章没什么感觉,可能会搞得一塌糊涂!我对这篇文章感触不深,所以抱着试一试的心情写了这篇作文。

这段文字出自萧红的《呼兰河传》。这篇文章描述了作者童年时的家有一个花园。作者和她爷爷在那里走了一天,爷爷铲地。作者不会铲,就蹲在地上用锄头捣。作者把水洒向天空,假装下雨...事情很多,都透露出作者童年的天真活泼。

我也有我的快乐,那是我在老房子里度过的童年记忆。我的老房子位于龚雪旁边。每天早上,我在龚雪的眼镜池里喂鱼,那里的老妇人非常欢迎我。直到现在,老婆婆见到我还在问问题,关心的程度绝不比以前少。现在回想起来,那时候真的很美。

12我觉得光荣革命留给世界的意义不是政治“光荣革命”后建立的议会权利超过了君主的权利,也不是君主立宪制和两党制。但这场不流血的革命在某种程度上避免了牺牲。不用说,我想说说给国家和人民带来的欢乐。我就想说说不牺牲零魂人的问题。

他们无疑是国家的财富,在英国莎士比亚中的地位可想而知。如果让他们选择,人们宁愿要莎士比亚,也不要拿破仑。因为在一定程度上,这些有才华的人,他们的生命力可以决定整个国家的脉络,他们的个性可以创造艺术和审美的创新,有时甚至为整个国家的文化素养奠定基础。但是他们为他们的信仰而死,然后,就没有了...

我相信如果给历史一个新的选择,他一定会选择让这些人好好活着,因为每一个真正不怕死,敢于为信仰牺牲生命的人,都不应该死。他们应该好好生活,促进人类文明的进化。所以,人们真的可以考虑这些人吗?他们的死一方面促进了革命的进步,但另一方面又阻碍了语境的发展。是随大局得还是失?肯定没那么容易判断。

在我读13之前,我就知道狼是残忍狡猾的冷血动物,所以有很多成语来形容狼,比如:狼的野心,残忍无情,狼狈为奸...但是看了《狼的梦》这本书,觉得狼也有爱,也有梦。狼有好的一面,也有坏的一面。

在辽阔的加麦尔草原上,一场暴雨中,失去伴侣的狼妈妈子兰生下了五只小狼,其中一只冻死了,剩下三只公的一只母的。子兰成了狼群的狼王,每天冒着风雨出去打猎。他先训练了黑小子,因为他长得像黑桑转世,但命运跟他开了个玩笑。因为胆子大,黑小子跑出了山洞,被金雕吃了。于是他训练了蓝魂,蓝魂果然不负子兰的期望。当他出去打猎时,他总是第一个。但是上天是不公平的。有一次他出去打猎,蓝魂被猎人的野兽抓住了。子兰只好把希望寄托在双茂身上。她收起了一些对双毛的母爱,打骂他。眼看自己就要成为狼王了,却被老狼王给杀了。子兰希望魔咒能生出一窝小狼,其中一只就是下一代的英雄狼王。为了让她的孙子安全成长,子兰死在了金鹰。

子兰的母爱是如此的伟大,为了孩子,她可以不顾自己的青春甚至生命,成为一只狼王!

14这是一部散文小说。第三篇,萧红充分表现了爷爷对萧红的包容。即使她犯了大错,也会得到爷爷的宽容。萧红的童年是快乐的。

在萧红的童年里,她认识了很多人,学到了很多东西:给别人带来灾难的大泥坑,小镇的“大典”精神——跳神、唱秧歌、点河灯...还有今天伤心欲绝的小团圆媳妇的惨死...各种各样的人和事。

但我觉得印象最深的还是小团圆媳妇的惨死。小团圆的媳妇是个好人,但婆婆总是打她骂她。有时候半夜,我会无缘无故的打她,骂她。结果呢?一个活泼开朗的人,就这么活着折腾到死。

真羡慕小红有这么好的爷爷!就算你今天给我时间!小红可以和爷爷自由玩耍。还有那个漂亮的院子,多好啊!一切,你想要的,你拥有的...

15这本书是一位英国作家写的,写得如此生动,让我觉得整个事件就发生在我眼前。

格列佛是一名英国医生。他喜欢航海,但因为几次翻船而迷失了方向。于是他开始闯荡江湖,分别去了小人国、大人国、飞岛和马辉...

印象最深的是他在小人国和成人国的经历。在小人国,他是一个无比高大的巨人;当他在大国家的时候,他变成了一个矮子。

人在生活中会遇到这样的事情:与穷人相比,自己是最好的;和最优秀的人相比,你是穷人。和陈比,我是第1,和比,我可能在某些方面还不如她。人,不要和穷人比,要和好人比,因为好人会有很多优点,会向他学习,变得优秀。如果总是拿自己和比自己差的人比较,可能会很骄傲,不会有什么进步。

但是,拿人来比,一点都不好玩。段老师说“进步就是卓越”。我想学会和自己比较。我要每天进步一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