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工会主席和主任的区别

工会主席:指负责组织和主持大会工作的各级工会组织的最高领导人。工会主席是工会的法定代表人,在党委和上级工会组织的领导下主持工会的全面工作。工会主席是校级领导,一般由副校长兼任。

学校主任:岗位是行政人员,校长办公室是学校行政综合协调部。行政人员是指根据法律和章程的规定,对行政权力、管理权力、领导权力负责或行使行政权力、管理权力、领导权力的人,而校办主任具有这一职能,所以校办主任是行政人员。

学校主任的主要职能包括:

1.协助校长、副校长处理相关事务;

2、根据校长和副校长的要求,对有关事项进行监督;

3、负责起草学校工作计划、方案、决议、领导工作报告等重要文稿;

4.开展相关调查研究,为学校发展提供决策咨询。

学校工会主席的职责是:

1.遵守国家政策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学校工会组织;

2、接受学校党委和上级工会的领导,积极完成上级组织交给的任务,紧紧围绕学校党委和行政的中心工作,执行党委的决议,根据学校总体工作安排,制定工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代表工会参加各种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