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参与有偿补课是什么违规行为?

教师参与有偿补课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教师要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老师课后补课是违法的。根据我国颁布的规定,严禁中小学教师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有偿补课。

对违反本规定的中小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通报批评、取消评奖资格、撤销荣誉称号等处罚,并追究学校领导的责任和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设立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予以撤销;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2065438+2005年7月5日,教育部发布《关于禁止中小学和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划出了六条“红线”,包括禁止中小学组织和要求学生有偿补课;严禁中小学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有偿补课,对上课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课后不讲课、收取学费的现象将予以查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七十五条: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设立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予以撤销;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