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建立完善的小学教师教学评价体系
根据《教师法》及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教师考核的法律法规要求,为继续推进和深化素质教育,适应人事制度改革,满足社会和家长对教师的更高要求,根据校长提出的“讲质量、创精品、争一流”的目标,制定我校教师考核规定。
评估的重要性:
1.教学行为符合学校的总体目标和价值取向。通过评价,可以达到以下目的:追求工作质量,不仅要完成工作,还要做好,力求完美;形成优秀意识,教师要对每一个阶段性的教学常规工作进行提炼和深入发展,不能停留在简单的重复上;争创一流,就要在教学工作中树立争创第一、争创业绩的意识。绩效是教师工作态度的具体反映,也是教师工作能力的明确指标。
2.满足学生的要求和兴趣。通过评价,教师可以明确自己的工作使命,自觉履行自己的职责,为学生的发展和成功创造有利的环境,尊重学生,理解学生,为学生尽职尽责。
3.为教师的发展提供帮助和建议。通过评估和满足教师自身发展的需要,总结和诊断教师的教学工作,便于调整和改进教学方法,促进教师在工作中不断努力和追求,以取得成功。
4.体现教师的工作价值。通过评价,公正客观地反映教师的教学态度、教学能力和教学业绩,尊重教师的劳动,体现优质优价的价值原则。
5.认真履行教学常规。通过评估,明确了教学常规要求,提高了每位教师的教学水平,增强了学校的整体教学实力,使学校的教学质量走在了全县乃至全市的前列。
评估原则:
1.过程原理。评价不是最终的,而是对教师教学工作的全过程评价,它关注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的行为。
2.客观原则。评估应反映学校的管理目标和教学要求。体现学校的工作导向,评价有明确的方向。
3.激励原则。评价要激发教师的工作热情和成就感,发现教师在工作中的成绩,肯定教师的工作价值。
4.公平原则。评价要公平公正,重视每个老师的工作,在评价的方法和手段上尽可能科学合理。
5.民主的原则。评价要结合老师自己的评价和家长对老师的评价。充分听取教师意见,完善评价方案。
6.操作原则。评价指标要清晰,设计合理,便于操作和统计,定量和定性相结合。
评估方法:
随机性与周期性相结合:通过学生座谈、师生评教、听课、查阅教案、观察教师日常教学行为等方式进行随机评价。期末进行一次综合评价。
评估内容:
1.工作态度。遵守师德规范,理解并认同学校的责任和目标,工作积极认真,善于合作,热爱和关心学生,有进取心。
2.教学能力。掌握教学的相关知识并不断学习和深化,在实际教学中自觉履行教学常规,积极改进教学方法,具有较强的课堂驾驭能力,善于理解学生,不断发掘自身潜力。
3.教学成果。努力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家长更加满意。在各级各类考试和竞赛中成绩优异,积极参与教学科研,发表作品,在各级各类评比和竞赛中成绩优异。
具体要求见评估表中的指标。
评估人:
评估小组由首席教师和教研组成员组成。同时,老师、学生、家长也参与其中。
评估方法:
1.学期结束前三周发放评估表,学期结束前两周由德育处会同教导处等相关职能部门对教师一学期的工作进行评估。
2.评价小组要么统一评价,要么独立评价各自的量化,最后取总的平均值。
3.每个项目的得分为该项目的最高分。
4.自我评价分为参考值,主要由评价小组进行评价。鉴于本学期工作评估的特殊性,有一次校委会会议决定评估方案。
5.在一个评估项目中,如果有重叠的分数,取该项的最高值。
评估等级:
在教师总人数评价的基础上,总成绩排名前20%的评为优秀a,总成绩20%至95%的评为良好B,总成绩排名后5%的评为一般C,违反教师职业道德或发生严重教学事故的经校委会讨论评定为不合格D。
后续措施:
考评结果与学期奖、评先、评优、聘用挂钩。对评为A级的优秀教师进行表彰,帮助评为C、D级的教师分析原因,制定改进措施。评价材料作为教师专业资料存档。
能帮忙的请收下,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