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层次进入小学高级职称需要什么条件?

一、申报条件

申报中小学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热爱教师职业,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教风端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三)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

(四)任职以来年度考核合格。

(五)身体健康,能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完成规定的教学或教学科研任务。

(六)担任中小学(幼儿园)校(园)级行政职务,取得相应级别的校(园)长培训合格证书。

(七)申请小学高级教师、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小学教师(厂矿附属小学除外),应当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并经考核合格。

(八)教育和服务年限分别符合下列要求:

申报小学高级教师资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中等师范学校(含中专)毕业,担任小学教师5年以上;

(2)大专毕业,担任小学教师4年以上。

二、评价条件

(一)中学、小学高级教师资格。

1,专业理论知识、工作经验和能力符合以下要求:

(1)具有系统的基础教育理论和专业知识,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方法的基础理论知识;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体系、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并在教学中正确运用;胜任某一学科的教学,能够指导所教学科的研究性学习活动和课外(实践)活动。

(2)完成学校规定的备课、授课、辅导、批改作业、评定学生成绩等教学任务和工作量。兼职管理教师年平均教学工作量不低于专任教师的1/2。根据工作需要,积极承担班主任工作。

教学基本功扎实,能运用现代教学手段,教学内容正确完整,教学语言准确生动,教学方法灵活,演示熟练,举例准确,重点突出,难点疑点分析透彻,教学效果好(至少1年为优秀),符合评价标准要求。

(3)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积极实施素质教育,因材施教,注重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开发学生的智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教书育人、思想道德教育和人文精神培养渗透到教学中,与教材内容有机结合。所教的班级形成了良好的班风和学风,学生得到了各方面的发展。

(4)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积极参与教育教学研究和教学(课程)改革实验,能够撰写一定水平的教学经验总结和教学改革实验报告。

其他教育机构的教学研究人员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扎实的教育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所学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体系、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能够胜任某一学科的教学研究和教学指导工作。

(2)有计划地深入学校调查指导教学,完成规定的教学研究、教学指导和教学评价任务。积极承担培训和指导教师的任务。

2、教育教学水平和工作业绩

城市学校教师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三项以上(有四项以上的例外申请),其中1、2、3必须具备1以上:

(1)教过县级以上教育部门举办的优质班、观摩班、示范班;省市重点高中教师任教学校组织的优质课、观摩课、示范课2次以上。

(2)在CN期刊上独立发表教育教学论文1篇;或在市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教研活动中交流2篇以上具有一定水平的教育教学论文。

(3)积极开展素质教育,在培养学生个性和特长方面成绩显著。直接指导的学生在县级以上政府部门组织的活动中获奖,我被评为优秀导师。

(4)教师节期间被县级以上政府授予优秀教师或先进教育工作者称号的。

(5)在教育教学某一方面成绩突出,受到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

(6)担任班主任3年以上,带的班级被评为县级以上文明班集体或本人被评为优秀班主任。

农村学校教师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三项以上(有四项以上例外申请),其中1、2、3必须具备1以上:

(1)中学教师教过县级以上教育部门举办的优质课、观摩课、示范课;小学老师教过乡镇组织的优质课、观摩课、示范课。

(2)在CN期刊公开发表教育教学论文1篇;或在县级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教研活动中交流2篇以上具有一定水平的教育教学论文。

(3)积极开展素质教育,在培养学生个性和特长方面成绩显著。直接指导的学生在县级以上政府部门组织的活动中获奖,我被评为优秀导师。

(4)教师节期间被县级以上政府授予优秀教师或先进教育工作者称号的。

(5)在教育教学某一方面成绩突出,受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

(6)担任班主任3年以上,所带班级被评为乡级以上文明班集体或本人被评为优秀班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