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全国中小学校长校园安全管理远程专题培训的通知全文2010。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围绕我国应急管理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学校安全突发事件的制定与处置、认真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侵权责任法》解读、如何做好中小学安全教育、如何应对校园意外伤害、校园心理危机干预与管理、 学生法制教育的内容和方法,以及学校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经验的介绍(见附件

二、培训对象

县(市、区)级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安全工作的中小学园长、幼儿园园长;相关培训机构的老师等。

三、培训形式

依托中国教师培训网,通过视频讲座、案例分析、在线答疑、论坛交流等形式,将分散学习与线上线下集中学习相结合,基于网络平台进行学习、管理和互动讨论。

开班仪式由各省(区、市)组织,通过中国教师培训网培训区现场观看。学习期间,学员将通过登录中国教师培训网培训专区进行学习和讨论。培训结束后,课程资源会长期挂在培训区,为持续学习提供平台。

第四,时间安排

1.开幕式于6月10举行。形式是网络视频会议加网络视频直播。主会场设在北京,各省(区、市)均设有分会场;各地根据实际情况,以不同形式组织观看。

2.6月10至7月10,见习培训阶段。组织西部、中部、东部地区学生分批学习。学员可以登录中国教师培训网进行学习和讨论。

具体安排如下:

6月10至6月19,12西部各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6月20日至6月29日,中部八省;

6月30日至7月10,东部11省(市);

其中,6月18日、6月28日、7月9日安排专家答疑三次。

动词 (verb的缩写)培训组织和管理

培训由教育部人事司会同基础教育一司组织实施,中国教育学会中小学安全教育与安全管理专业委员会、中国教师培训网承办。培训实施办公室设在中国教师培训网。

委托中国教师培训网提供技术支持和在线学习指导,并负责具体实施和相关协调。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要成立以分管安全工作的局长和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省级领导小组,负责本地培训的领导、管理和总结工作。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组成以分管安全工作的局长和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县级领导小组,负责本县(市、区)培训工作的领导、管理和总结。

不及物动词培训要求

1.本次培训学员数量多,覆盖面广,规模大。请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部署,切实做好本地区远程培训的组织管理工作。

2.请认真组织学员参加开班仪式和回答专家提问,并为学员提供时间、场地等条件和必要的支持。培训结束后,请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将培训总结报中国教师培训网培训实施办公室。

3.请确定一名培训联系人,并于6月1日前将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办公电话、手机、邮箱)报培训实施办公室。

4.联系人和联系信息:

教育部人事司:张杨,电话:略。

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丁娟,电话:办公室电话:略。

中国教师培训网(培训实施处):陈,联系电话:略。

附:1.2010全国中小学校长校园安全管理远程专题培训课程。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