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的小学有什么规定?

在成都上小学的规定有:坚持就近入学,坚持免试入学,坚持公民同招。

1,坚持就近入学。

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应当采取多种措施,增加学位供给,优化资源配置,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建立义务教育阶段常住人口适龄子女调查制度,加强适龄人口变动趋势预测分析。

按照“划片入学、就近入学”的原则,综合考虑适龄儿童少年数量、学校分布和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科学界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服务范围,确保各区之间教育资源大致均衡。

区域划定后,应保持相对稳定。如遇学校布局调整、适龄人口发生较大变化,各区(市)县可在科学评估、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适当调整区域范围,提前向社会公布,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2.坚持入学免试。

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全部拥有公办学位。严禁以笔试、面试、面试、测评、简历等形式选拔学生,或以各种竞赛证书、学习成绩、培训成果或证书作为招生依据;严禁将招生与社会组织、培训机构挂钩;严禁违规跨地区招生。

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督促学校严格实施均衡分班,按照“班额、生源、男女比例基本平衡”的原则,均衡分配生源、调配教师。学校不得以教育信息化改革的名义分班、冠名。

3、坚持市民化。

公办和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同步招生。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纳入省、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统一管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的规定,优先满足学校所在区(市)县学生的招生需求,不得在成都市以外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