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新生学位类型分类及具体积分规则

(一)学位类型分为8类。

1类:学生户籍在宝安,学区购房(或祖屋,或父母享受政府出售的人才房、安居房、经济适用房,下同)。

第二类:学生在深圳其他区购买户籍和学区房。

第三类:学生户籍在宝安,在学区租房或有专门住房,提交无房证明。

第四类:非深圳户籍,在学区房买房的学生。

第五类:学生户籍在宝安,租住在学区内或有专门住房,不提交无房证明。

第六类:深圳市其他区户籍的学生,租房或有学区房的,提交无房证明。

第七类:学生为深圳其他区户籍,租房或有学区房的,不提交无房证明。

第八类:非深圳户籍,在学区房租房或有特殊住房的学生。

(2)积分计算方法

1.深圳户籍学生:按学区内居住时间积分。

按照申请人家庭在学区内连续居住时间(月)计算,每1个月累计1分,不足1个月不累计积分。

计算居住时间的起始日期为:提交合法产权证明材料的,以发证日期为准;提交租赁备案证明(合同)的,以租赁证明(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交特殊房屋证明材料的,以社区或单位、街道相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中显示的入住日期为准。计算停留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65438+2005年3月31。积分不封顶。比如某学生提交的房产证发证日期是2012年3月20日,到今年3月31日还有36个月,那么他的分数是36分;某学生提交的租赁备案证明登记日期为2014年9月1,到今年3月31还有6个月,所以他的分数是6分。

2.非深圳户籍学生:按社保或营业时间和计划生育积分。

非深圳户籍学生的积分包括社保或营业时间积分和计划生育积分,两者积分之和为其有效积分。

(1)社保或营业时间积分:提交社保或营业执照,以可接受者为准。申请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深圳缴纳社保的,积分按在本市缴纳工伤保险累计时间计算,可提交父母任何一方的社保信息,父母双方的社保不累计;经商办企业未缴纳社保的,按照公司成立时间或在本市市场监管部门注册时间计算积分(孩子父母必须是股东、合伙人、投资人,不仅仅是法定代表人)。父母一方或一方以上为深圳户籍的,可以根据父母迁入深圳的时间计算积分。每满一个月累计1积分,不足一个月不积分,时间计算至3月31,2015。积分不封顶。

(2)计划生育加分:独生子女60分,其他政策内子女30分,政策外子女不加分。

比如学生父亲购买工伤保险的累计时间为五年零五个月,今年3月31日为65个月,社保积分为65分。同时该生属于独生子女,计划生育60分,所以他的最终成绩是125分(社保65分加计划生育60分)。

(三)职能部门核定分

相关职能部门分别对相关信息进行审核确认,职能部门审核结果作为确定录取资格、学位类型、最终成绩和录取顺序的依据。

(4)按照先类别后积分的顺序录取。

按照1班到第八班,同一个班的学生按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公办学校根据招生计划数量,按照合格学位类型数量和加分水平,依次拟定考生名单。街道学校报街道教育办审核录取,区直属学校、新安街道学校报区教育局审核录取,直至招生计划满。未被公立学校录取的学生,将在录取名单公布后一周内,由家长选择申请政府委托的私立学校的学位。到期后未能申请到私立学校学位的,将无法保证其学位。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08-21。目前的购房政策请参考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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