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

解读《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

近年来,一些教师体罚学生、收受礼品、有偿补课、不公平对待学生等现象备受社会关注。29日公布的《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严厉的处罚形式向教师不道德行为亮了红灯。

防止老师体罚,需要同行评议和家长监督。

近年来,少数教师因教师体罚学生而受到指责。但在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看来,根本原因在于两个方面。一是由于政府部门投入不足,师资队伍良莠不齐。尤其是在学前教育阶段,很多幼师没有教师资格证。还有相当一部分幼儿园没有办学许可证,不具备相应的办学条件。在这些幼儿园中,幼师比例很高,教师压力很重。第二,中小学和幼儿园实行自上而下的行政管理,学校对上级负责,避免老师体罚。他们往往依靠行政禁令,发布禁止体罚的文件,或者要求教师自律。但这除了增加教师的焦虑,让他们呆在火山口里,并没有什么效果。

“要有效避免教师体罚学生,需要在教育教学管理中引入同伴评价和家长委员会的监督评价。”熊丙奇说,前者让教师安心教学事务,有合理的教育自主权,不受非教育教学事务的干扰;后者使学校真正关注学生权益,改善学校教学设施,提供更好的教学服务,以保障学生权益。

近年来,新疆、福建、重庆等地出台文件,规定对体罚学生和变相体罚学生的教师将“严肃处理”。然而,“体罚”和“适当的惩罚”的法律定义在我国还是空白。

需要立法来阻止教师接受礼物。

曾几何时,这是学生和家长表达对老师的感谢和加深感情的一种常见且很少被质疑的方式。但近年来,这种情感交流方式正逐渐演变成老师和家长之间的“交易行为”,“礼物”的价值也在不断提升,氛围也越来越浓。

“这种行为有的成为教师谋取经济利益的重要途径,也成为家长为子女谋取合法或不合法利益的手段。它严重败坏了教育风气,破坏了教育公平,违背了教育精神。有必要对这种行为亮红灯。”首都师范大学副校长孟凡华说。

孟凡华指出,在学校教育中,教师不仅传递知识,而且通过自己的言行向学生和家长传递社会主流价值观,直接影响学生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形成。家长给老师送礼,换取老师对孩子的特别关照。有些老师根据学生父母是否赠送礼物以及赠送礼物的价值来决定学生可以享受的教育资源,这是违背教育原则的。当然,禁止教师收受学生和家长的财物,并不是要切断师生之间的感情纽带。学生自己制作贺卡、给老师写一封信等真诚而发自内心的祝愿,更有利于营造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

孟凡华表示,对于教师收受财物的具体标准,建议可以参照刑法中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裁定方法,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设定教师收受家长和学生“礼物”的价值上限,使违规教师的处理有据可依。

激进的有偿家教需要保证老师的待遇。

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是应该严格禁止还是“有条件放开”?这种争论已经持续了很多年。

首都师范大学副教授张爽指出,由于优质教育资源的不均衡和教育质量的差异,很多家长为了让孩子更好地应对分数导向带来的激烈竞争,都想聘请老师当家教,这种需求难以避免。然而,正是这种看似合理的需求,造成了有偿补课教育市场的无序发展,甚至学生的学业负担“越来越重”。特别是有少数在职教师为了个人利益最大化而丧德,或者在课堂上留一手,强迫学生参加自己的课外有偿辅导;或者与一些有偿辅导机构形成利益链,组织学生参加校外有偿补课;或者作为公办学校教师,专注于在校外培训机构教学,以换取较高的经济报酬,日常教学工作敷衍了事,严重影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将教师行为的红线界定为“不听劝阻,组织、要求、诱导学生在校外进行有偿补课,或者在校外培训机构为学生参加有偿补课”,明确针对教师以谋取经济利益为目的的校外补课活动,以有效制止严重干扰学校正常教学秩序、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

张爽指出,要想从根源上解决有偿家教问题,配套政策也要到位。比如保证教师工资福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待遇,提高教师职业尊严感和幸福感,让教师真正无后顾之忧地投身教学。

公平对待学生是师德的底线。

近年来,“绿领巾”、“红校服”、“差生走廊考试”等现象不断冲击着大众的视线。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不公平、不公正地对待学生,有的教师甚至歧视或侮辱学生的人格尊严,严重损害了学生的身心健康成长。

“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为每一个学生提供平等、公平的教育机会,是教师应该遵守的原则。”孟凡华指出,如果教师以简单粗暴的方式人为地将学生分为三个年级、六个年级和九个年级,然后区别对待,必然会影响大多数青少年的教育体验和学校认知。教师关心和爱护学生,主要体现在公平对待学生,理解和尊重学生,引导学生发展健康的兴趣,树立多元成才和全民成才的观念。

然而,随着学生从过去的成绩差异向现在的成绩、家庭经济背景、社会地位、文化等多重差异的转变,学生之间的分化越来越明显,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在学生管理和评价中不公平对待学生的现象时有发生。

“严格制止教师对学生的歧视,依法惩处给学生带来后果的教师,是规范教师职业行为、提高教师职业道德的必要措施。”孟凡华说道。

老师体罚、骚扰学生或有偿补课都会受到处罚。

新华社北京165438+10月29日电(记者吴晶、刘)根据教育部29日公布的《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教师有体罚或骚扰学生、接受礼物或有偿补课等10种行为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