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户合一是什么意思?武汉市人户融合政策解读2021

看到很多朋友都在问武汉人户一体化的相关政策,今天借此机会和大家做一个解读。如果有需要,请来看看。如果还有不清楚的问题,可以在我们的网站上搜索或者留言告诉我们。

「人户合一」是什么意思?

武汉市,幼到小学,户籍与住房一致,安排对口入学;户籍和住房不一致的,不作为对口入学依据,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房地产问题

1.什么样的房产可以作为录取依据?

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提供的产权证或购房合同,性质必须是住宅。

非住宅房产不能作为学生入学的依据。(具体情况看各区教育-教育局政策)

2.只要有房产就可以在武汉入学?

不一定。2020年武汉新生初一划片,要求“人户合一”。户籍和住房一致的,安排对口招生;如果户籍与住房不一致,

不作为对口入学的依据,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东西湖区:非东西湖区户籍,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东西湖区无房产或在东西湖区无武汉市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回户籍所在地。

汉阳区:

武汉其他区的适龄儿童申请在汉阳入学,其法定监护人必须拥有汉阳房产并实际迁入。非武汉户籍必须有汉阳区居住证和就业证明才能在汉阳区就读。如果没有房产证,需要提供购房合同的原件和复印件(只需复印前几页有业主信息、购房地址、交房日期)和入住证明(水电费、物业管理费或其他证明)。

东湖高新区:

截至2017年5月31日尚未交付或实际入住的房产,不作为入住依据。楼盘其实已经搬进来了,但是户口没有在楼盘落户,以免影响孩子入学。非武汉户籍必须持有居住证,未办理居住证或仍在办理居住证,或仅持有居住证,但无就业证明(或营业执照)者,其子女不能在本区公办小学就读,必须回户籍地办理入学登记。

青山区:常住人口凭当地户口申请入学;流动人口凭本区居住证申请入学。

经济开发区:

户籍和住房一致的,安排对口招生;户籍和住房不一致的,不作为对口招生依据,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招生。在学校有富余学位的前提下,优先解决在开发区既有合法房产又有居住证的居民子女入学。在开发区有合法房产的其他居民子女,按照“划片对口、免试就近”的原则,按照房产持有年限长短的顺序入学。对口学校学位供给不足的,由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原则调剂录取。

洪山区:

如果没有房产证,需要提供购房合同和三个月的水电费。(部分学校需要提供购房发票)如果户籍不在洪山区,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将户籍转到洪山区或者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洪山区居住证和就业证。

江汉区:可凭居住证和就业证在江汉区入学。如果户籍不在江汉区,在江汉区居住半年以上,有空余学位可以安排入学。

3.没有房产证只能买房屋合同吗?

最好办理房产证。

没有办理房产证的,需要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入住证明(水电发票等。),视学校要求而定。但对于比较热门的学校,则需要办理房产证才能入学。

4.房子离学校近吗?

最近学校≠最近学校,

所以离学校近的不一定是学区,也不一定是对的。入学名额由学校根据学区划分进行分配。每年区教育局的政策和分工都会有相应的变化。家长买房时要仔细查看是否在招生范围内。

5、户口迁入和学校落户年限、产权规定

关于落户年限和产权规定,一般需要根据具体校招来查。不是每个学校都一样,有的对户籍时间有要求。家长如果有购买学区房的意向,需要提前做好准备。

新生原则上必须在入学前一年准备好相关材料,并在“户籍所在地和产权证所在地”实际居住。需要注意的是,落户时间不是指房产证上的日期,而是指户口本上的日期。

另外,武汉各区的要求不一样,最靠谱的还是各区教育局下发的正式文件。

。以东湖高新2018入学政策为例。截至5月31,2018,未交付或实际入住的房产不作为入住依据。楼盘其实已经搬进来了,但是户口没有在楼盘落户,以免影响孩子入学。

6.学区对口划片范围会变吗?

学区房≠学位房。原则上只要买了这个房子,就一定有学位。但是学区房不一定。

学区房每年由各区教育局根据本区招生人数和新建学校划分。每年新生对口划片的范围几乎都是微调和变动的。

7.如果购买的房产已用于深造,是否有学位?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

教育局公布新政策:从今年秋季起,原业主6年后可再次享受学区指标(同一家庭两个孩子除外)。6岁以下,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这是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次对住房进行学制界定。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

2017年“自2019月0日(以房产管理部门备案日期为准)起,六年内对本区一套房产只提供一个对口入学学位(同一家庭二孩除外)”的政策。这也是光谷首次将住房年限纳入对口入学政策。

江岸区

规定每户5年内可安排1名适龄儿童。一户两个及以上子女(政策二胎除外)入学的,报区教育局筛选认定,按照相对就近、学区统筹的原则安排到有空位的学校就读。

这就意味着,如果你在这些地区的热点学校服务范围内买了一套二手房,但这套房子在6年内(或5年内)已经用于升学,那么这套房子就不能再作为升学的依据。

但如果你是自己的“二孩”,大的六年内(或五年内)上学,小的到了学龄仍可以上学,不受此政策限制。

户籍问题

1,户籍:

第一种:适龄儿童户籍与监护人住房一致(父母有房产的,以父母房产证为准确定),且均在学校服务范围内;户主和所有者是父亲或母亲。

第二种类型:

适龄儿童及其父母自适龄儿童出生之日起在本区外祖父母家登记,外祖父母的房屋在学校服务范围内,父母名下无房产;户主和主人是祖父和母亲(祖父和母亲)。

根据义务教育法,“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其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户籍和住房一致的,应当安排对口入学;户籍、住房不一致的,不作为对口入学依据,由区教育-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特殊情况由区教育局和学校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认定和处理,防止出现漏、藏、错、假寄宿的行为。

学校服务社区的空置户、租户、假户不作为对口招生的依据,应提前将户口迁入实际居住地,在实际居住地登记入学。

2.什么是“空户”、“建户”、“假户”?

空户:适龄儿童(有父母或无父母)的户口簿为独立户籍,所呈现的地址为无房或非民用房(商住两用)或产权人与适龄儿童父母非直系亲属。

户籍:适龄儿童的户籍与户主的关系为非亲属或非直系亲属关系。

假户口:适龄儿童出示的户口簿不真实,伪造。

空户、学区内户要把户口迁到实际居住地再登记。特殊情况由区教育局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认定和处理。假户口要回到实际户籍。另外,商住两用房不能作为对口入学的依据。

3.“人户分离”呢

“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少年,原则上应当回户籍所在地。但因旧城改造、拆迁过渡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人户分离,实际居住在江岸区(以本区为例)的适龄儿童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拆迁证明、房产证、租房协议等。)并向区教育-教育局提出申请,由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分配到公共教育资源充足的学校。

4.“人户合一”登记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人户融合一般早于择校。一般在5、6月份会发布招生公告,只要是在相应地区注册的。根据不同的信息,录取名单可能会在不同的时间公布。不发表的时候,一定要时刻关注,多去学校看看。有什么情况,缺什么资料也可以及时补充。

那么,“人户合一”登记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呢?武汉户口,户口本,房产证,出生证明,健康手册是最基本的。但是不同的学校,不同的区会有具体的要求。

(1)部分热门学校:如果户口在爷爷奶奶家,需要父母提供无房证明。

(2)后续就读(外地户籍):居住证(需提前半年办理)、工作证(在职证明)、户口本、租房协议或购房相关材料、健康手册、出生证明。

(3)其他资料:购房发票、购房合同、水电发票(一般最近三个月)、拆迁相关证明(如拆迁证明、拆迁协议等。)和入住证明。

5.其他相关问答(以江汉区为例)

(1)子女、父母随老人登记,老人为户主,房产归老人所有。如何入学?

答:如果监护人是独生子女,需要提供独生子女证。如第一名后有空余学位,优先录取。监护人非独生子女的,须提供在武汉无房证明,第二名后有空余学位的,优先录取。如果监护人不是独生子女,不能提供在武汉无房的证明,第三名之后有空余学位的,优先考虑。

服务范围内其他适龄儿童的户籍需要审核,有空余学位的可以录取。如无空余学位,请于8月30日到各校门前查看公示,持空余学位到学校报名。

(2)孩子户籍在新城,监护人房产在江汉区。如何入学?

答:家长要求在江汉区就读的,请将户口迁移到房产所在地,做到人户融合,被服务范围内的学校接受。在江汉区买房且居住半年以上的,请于8月30日到各校门口查看公示,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查看相关信息后再入学。如果房产和房产在远城区,按照规定,由户籍所在地教育-教育-部门安排入学。监护人在江汉区有房产,但孩子户口正在迁。按照规定,所有入学材料(户口本、房产证等。)均需提供原件,不能作为录取依据。

(3)没有居住证或者居住证还在办理中怎么入学?

答:未办理居住证或仍在办理居住证的非本地居民子女,或仅持有居住证但无就业证明(营业执照)的非本地居民子女,不符合在江汉区接受义务教育条件的,不能在江汉区入学。上岗证以人社部门出具的为准。

以上是对武汉市年轻人融入小户政策的解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