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16十六中招生有哪些手续?

贵阳市第十六中学是一所初级中学。

贵阳十六中招生程序:

《贵阳市教育局2015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通知》规定:

1.在本区注册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的家长和法定监护人于7月30日至8月5日在乡(镇)中心学校、街道办事处辖区内的小学领取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和中专入学通知书。学生于8月5日-10持义务教育录取通知书、中学录取通知书、户口本、文化户口本、贵阳市义务教育证书到指定中学报到,学校凭义务教育录取通知书、中学录取通知书、户口本、文化户口本、贵阳市义务教育证书接收。

2.本区招商人员和在本区工作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子女(户籍不在本区),凭本区招商引资相关手续或单位证明,在上述时间内到所居住的辖区内学校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由学校录取。

13.在本区购房的,由家长本人提供所居住乡镇(办事处)所辖社区(村)出具的产权证、户口本和居住一年以上证明,于7月30日至8月5日到乡(镇)中心校或街道办事处辖区内中学审核,符合条件的安排在乡(镇)中学或街道办事处辖区内安排。对于持有上述手续并在本区公办学校就读的随迁子女,如果本区公办初中确实达不到入学要求,教育局会将其转到邻近学校或民办学校就读,在民办学校就读的与本区学生享受同等入学待遇。

4.具有本区户籍,小学六年级毕业,想回本区读初中的学生,由学生户籍和居住地所在辖区内的中学录取。

5.2011年本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小学六年级毕业生想进入本区公办初中就读的,由其父母提供以下手续:

(1)父母、法定监护人持有贵阳市居住证或贵阳市户籍在区外,跨区域流动的,持区乡(镇)办事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公安派出所办理的《贵阳市居住登记表》。

⑵本人户口簿及本区出具的文化户口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

(3)居住地村(社区居委会)出具的与《贵阳市居住证》或《贵阳市居住登记表》一致的居住证明(含居住时间)原件及复印件。

(4)本区教育局审核的贵阳市义务教育证书(小学毕业证)。

⑸原户籍所在地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或现居住地出具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6]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与本区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商部门办理的营业执照。同时向用人单位提供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费(简称“三资”)的相关卡片或票据。

7月30日至8月5日对小学进行审核,根据学生提供的录取条件和下达的中学招生计划数,由小学分配到辖区内或辖区外的中学。各中学要配合辖区内的小学完成招生任务。

对于持有上述手续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要求在本区公办学校就读。本区公办中学确实不能满足入学需求的,将转入邻近学校和民办学校,享受与本区学生同等的入学待遇。

6.经教育局批准的民办初中一律自主招生,优先招收本区民办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和本区公办小学毕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