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小学入学政策2021

2021重庆小学入学政策如下:

1.学龄儿童和青少年因为父母没有给自己买房子,所以从生日开始就依附于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招生服务区居住的,户主或物业为祖父母(外祖父母);

2.适龄儿童父母死亡,户籍在学校招生范围内,与其他法定监护人在一起并实际居住,户主和房产为其他法定监护人;

3.适龄儿童户籍随父(或母)在招生范围且在户籍地实际居住3年以上;

4.适龄儿童的户籍应本着就近原则,考试合格后入学。直到名额满为止,或者由区教委根据学位空缺和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入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二条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制度。

义务教育是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保障的公益事业。

实施义务教育,免收学杂费。

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障义务教育制度的实施。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职责,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依法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社会组织和个人应当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创造良好的环境。第十一条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儿童可推迟至七周岁。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期入学或者休学的,应当向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经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